繁昌县、肥西县、颍上县、芜湖市、合肥市、阜阳市爱卫会: 现将《安徽省爱国卫生综合试点县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0年四月一日
安徽省爱国卫生综合试点县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爱国卫生运动现场会议精神,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106号)提出的“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农村爱国卫生运动的有效机制,省爱卫会组织开展“全省爱国卫生综合试点县”工作。
一、总目标
在皖南、皖中、皖北地区,分别选择繁昌县、肥西县和颍上县三个县开展爱国卫生综合试点工作。用3-5年时间,通过综合试点县工作,建立示范典型,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爱国卫生工作机制,总结经验,在全省进行示范与推广,从而推动全省农村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有效改善环境卫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具体目标
到2012年,试点县达到以下目标:
(一)繁昌县
1、建立健全覆盖全县城乡的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及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实现爱国卫生工作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
2、繁昌县城、孙村镇创建为国家卫生县城、卫生镇;4个镇达到省级卫生镇标准,12个村达到省级卫生村标准。
3、各乡镇(含城关镇)、行政村按基本建设发展规划和基础卫生设施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垃圾处理设施及机制,完善垃圾处理“户集、村收、镇运、县压、市处理”的无害化处理机制。
4、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85%,农村新建住房配套上、下水及无害化卫生厕所;城镇公共场所、集贸市场、乡镇政府所在地、农村卫生院及中小学、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加油站等场所无害化卫生公厕达到100%。
5、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达到30%,农村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60%,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一定进展,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初步控制。
6、各类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病媒传播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
7、城镇居民常见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达到95%,农村居民知晓率达到90%;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5%。
(二)肥西县
1、建立健全覆盖全县城乡的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及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实现爱国卫生工作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
2、三河镇创建为国家卫生镇、肥西县城创建为省级卫生县城;5个镇达到省级卫生镇标准,15个村达到省级卫生村标准。
3、各乡镇(含城关镇)、行政村按基本建设发展规划和基础卫生设施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垃圾处理设施及机制,乡镇及村基本实现垃圾统一清理、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4、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50%,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85%,农村新建住房配套上、下水及无害化卫生厕所;城镇公共场所、集贸市场、乡镇政府所在地、农村卫生院及中小学、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加油站等场所无害化卫生公厕达到100%。
5、肥西县城、三河镇镇区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率达到30%。农村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60%,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一定进展,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初步控制。
6、各类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病媒传播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
7、城镇居民常见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达到95%,农村居民知晓率达到90%;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5%。
(三)颍上县
1、建立健全覆盖全县城乡的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及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实现爱国卫生工作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
2、颍上县城创建为省级卫生县城;5个镇达到省级卫生镇标准,12个村达到省级卫生村标准。
3、各乡镇(含城关镇)、行政村按基本建设发展规划和基础卫生设施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垃圾处理设施及机制,乡镇及村基本实现垃圾统一清理、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4、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30%,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85%,农村新建住房配套上、下水及无害化卫生厕所;城镇公共场所、集贸市场、乡镇政府所在地、农村卫生院及中小学、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加油站等场所无害化卫生公厕达到100%。
5、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率达到20%,农村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50%,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一定进展,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初步控制。
6、各类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病媒传播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
7、城镇居民常见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达到95%,农村居民知晓率达到90%;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5%。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卫生、文明创建活动。
(二)积极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快农村自来水建设进度;全面开展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
(三)大力开展农村改厕,因地制宜地推广三格式、双瓮式、沼气式等无害化卫生户厕和公共场所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
(四)县城及人口大镇建设垃圾处理场,公共场所合理设置垃圾池、垃圾箱、垃圾桶等设施,配备环卫保洁队伍,落实清扫保洁。积极探索建立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机制。
(五)县城及有条件的镇建设污水处理厂,积极开展污水处理。
(六)广泛深入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三个试点县党委政府以及各市、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式,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展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二)加强协调,密切合作。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市要充分发挥优势,结合本职工作,加强协调与沟通,重点扶持试点县建设。
(三)广泛宣传,充分发动。采取政府号召、农民参与的方式,积极宣传,调动农民积极性,组织农民开展义务劳动,落实卫生清扫日制度,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
(四)加强督导,推广典型。试点工作实施过程中,省、市、县各级要进行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和推广典型,由点到面,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组织实施
省爱卫办负责试点县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方案、确定目标、培训指导、督导检查和总结汇报等具体工作。
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农业、卫生、建设、水利、环保、发展改革、财政、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和各自工作优势给予支持和指导,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各试点县政府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安排专项资金。综合试点工作由县爱卫会具体组织实施与落实,包括方案的制定,相关活动的组织与协调,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阶段性考评及总结等。
六、时间安排
2009年8月-12月,制定并论证方案,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2010年1月-2011年底,启动试点工作,开展各项活动,并适时调整策略,及时总结完善;
2012年6月底之前,各试点县完成对各项活动开展情况的自我评估总结,7月将试点县总结报省爱卫会。
省爱卫会每年将开展2-3次督导。2012年8月,省爱卫会组织对各试点报告进行总结、分析,并根据试点县建设的效果情况,适时在全省进行模式和经验推广。
七、监测与评估
省爱卫会将适时组织专家对各县工作给予技术指导,并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活动结束后将进行总结评价。各县以此活动为依托,充分发挥农村爱国卫生工作特点和优势,积极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