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星湖风景名胜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肇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肇府办[2010]2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星湖风景名胜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区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星湖风景名胜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孙 德(副市长) 副组长:陈 义(市政府副秘书长) 郑时广(市旅游发展局局长) 成 员:陈海源(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梁志福(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陈卓立(市公安局副局长) 梁寿元(市财政局副局长) 潘锐波(市环保局副局长) 谢少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郑向平(市旅游发展局副局长) 刘 彦(市城乡规划局总工程师) 顾培根(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 庞建强(市工商局副局长) 莫江明(鼎湖山树木园副主任) 陈美珠(端州区副区长) 黄联昌(鼎湖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旅游发展局),负责日常工作,郑向平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一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