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地区各保险分公司(中心支公司): 你们《关于成立铜仁地区保险行业协会筹备组的请示》(铜保联发〔2008〕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铜仁地区保险行业协会筹备组,同意谭克同志担任铜仁地区保险行业协会筹备组组长。 二、铜仁地区保险行业协会筹备组接受我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筹备期间要严格按照中国保监会、国家社团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开展活动,做好筹备期间的各项工作。 三、筹备工作完成后,应按照中国保监会社团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成立铜仁地区保险行业协会的申请报告。
二○○八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