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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评选表彰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近年来,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培养和造就了一支适应事业发展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期间,涌现出一大批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弘扬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表率和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全国知识产权培训工作的开展,我局决定在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表彰一批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 2.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从事知识产权培训工作的人员。 (二)推荐名额 每个地区可推荐先进集体1-3个、先进个人1-3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和培训工作提出和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培训工作水平,开创培训工作新局面,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3.知识产权培训方面成绩突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培训工作管理制度,形成了本地区知识产权培训工作良好局面,出色完成各项培训任务,对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推进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的实施、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产生了积极作用。 4.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决策科学,密切联系群众,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模范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规。 2.热爱知识产权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锐意进取,努力奉献,勤于思考,近年来在完成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和实施百千万知识产权培养工程、落实培训工作目标上成绩显著,为知识产权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3.关心集体,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所做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得到群众公认。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以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为单位,组织开展本地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 (二)推荐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标准,优中选优,逐级审核,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 (三)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要对推荐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组织填写“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和“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培训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报送的材料要真实准确,手续齐全,字迹工整,加盖各省局公章。材料一式两份,于2010年9月25日前分别以纸件和电子件形式报送我局人事司。 (四)由我局成立的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审。 四、表彰办法 由我局对评选出的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 五、组织领导 (一)我局成立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司,具体负责本次评选表彰的组织工作。 (二)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应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抓紧落实本地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审核、申报工作,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1.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 3.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培训工作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联系人:人事司 张晓燕 伊 直 电 话:010-62086844 62083187 传 真:010-62083684 e-mail:zhangxiaoyan_1@sipo.gov.cn yizhi@sipo.gov.cn 附件1
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田力普 成 员:李玉光、贺 化、杨铁军、肖兴威、鲍 红、 甘绍宁、廖 涛、宋建华、黄 庆、吕国良、 马维野、龚亚麟、徐治江、唐大立、徐 聪、 高 康、马 放 领导小组办公室名单: 主 任:徐治江 成 员:曹晓滨、薛 丹、徐乐平、伊 直、张晓燕、 周国星、高小玉、赵 勇 附件2
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知识产权 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
被推荐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呈报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时间: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表内所列项目,由被推荐单位如实填写,并对所填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2.“主要事迹”应简明扼要填写,可以另附页。 3.“所在地知识产权局”意见中市级知识产权局由市级知识产权局填写,省级知识产权局由省级知识产权局填写。该意见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省级知识产权局意见”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审批机关意见”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填写。 6.需要特殊说明的可在备注项中填写。 7.本表要求正反两面打印,并采取左上角斜装订。

单位名称

 

 

 

 

 

 

 

 

 

 

 

 

 

 

 

 

 

 

 

 

 

 

 

 

 

 

 

 

 

 

 

 

 

 

所在地知

识产权局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省级知识产权局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审批机关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 注

 
附件3
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知识产权 培训工作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
被推荐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呈报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时间: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表内所列项目,由被推荐人如实填写,并对所填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2.“照片”要求使用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3.“工作简历”要求从大学开始填写,含基层锻炼、挂职经历和驻外工作经历等。 4.“受奖情况”应填报本级机关及以上的奖励,并注明获得奖励或表彰的时间、名称以及级别等。 5.“主要事迹”应重点突出,简明扼要的填写,可以另附页。 6.“所在单位意见”由被推荐人所在的单位填写。该意见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7.“省级知识产权局意见”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8.“审批机关意见”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填写。 9.需要特殊说明的可在备注项中填写。 10.本表要求正反两面打印,并采取左上角斜装订。

姓 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照片)

民 族

 

学 历

 

学位

 

参加工作时间

 

工 作

单 位

 

专业技术职务

 

现任职务

 

联 系

电 话

 

传真

 

移动

电话

 

电子邮件

 

通 讯

地 址

 

 

 

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奖励

 

 

 

 

 

 

 

 

所在

单位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省级知识产权局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审批机关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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