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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颁发2010年度第二批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证书的通知


【颁发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标识[2010]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有关企业: 根据《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建科[2006]319号)和《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建标工[2007]13号)的规定,我所对你们提交的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申请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经过审查和公示,你们申请标识的产品获得了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现向你们颁发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证书。请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证书、印制和使用标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2010年度第二批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证书及企业名录(27.28kb)(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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