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实施预警监控的通知
【颁发部门】 甘肃省政府
【发文字号】 甘政发[2010]6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控制目标,省政府决定从2010年8月份开始,对全省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实行预警监控,并采取相应调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污染减排重点项目预警监控的必要性
国家下达我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是:2010年底,二氧化硫排放量保持在2005年的56.3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由2005年的18.23万吨下降到16.8万吨,削减7.7%。“十一五”前4年,经过各地各部门各企业共同努力,全省污染减排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截至2009年底,二氧化硫排放量50.03万吨,比2005年(56.3万吨)下降11.14%,提前完成了“十一五”减排任务;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6.82万吨,比2005年(18.23万吨)下降7.56%,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的98.18%。今年上半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比去年同期上升1.76%,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去年同期下降0.24%。
综合分析当前全省污染减排任务形势,要确保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控制目标,重点在于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难点在于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及管网的建设进度和已建成项目的正常运行。据上半年环保部核查组反馈意见,兰州市雁儿湾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和酒泉市肃州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进展缓慢,玉门市、武都区、成县、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玉门市和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存在偷排现象。如果这些问题不及时解决,不仅直接影响全省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更为严重的是有可能被国家实行区域限批,影响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现在距年底只有5个月时间,要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达到计划进度、实现已建成项目的正常运行,时间紧、压力大、任务重,必须实施预警监控,采取相应调控措施。
二、实行污染减排重点项目预警监控的主要内容
(一)预警监控范围。10个市(州)的26个污染减排重点项目(见附件1、2)。
(二)预警警示类别。预警警示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4种。对建设进展缓慢、已建成运行不正常的污染减排重点项目,进行蓝色预警警示;对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督查发现的存在突出问题的污染减排重点项目,进行黄色预警警示;对未按期完成整改要求已进行黄色预警警示的污染减排重点项目,进行橙色预警警示;对10月份仍然没有完成整改任务的污染减排重点项目,进行红色预警警示。
根据上半年环保部核查情况,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对兰州、金昌、天水等10个市州的19个污染减排重点项目进行蓝色预警警示(见附件1),对兰州、酒泉、陇南等3个市的7个污染减排重点项目进行黄色预警警示(见附件2)。
(三)预警惩处措施。根据预警警示级别,由省政府有关部门对受警示项目所属单位和所在市州采取相应惩处措施。受双重预警警示的市州,按较高级别警示采取惩处措施。
蓝色预警警示:对受此警示的项目所属单位,在全省进行通报,由所在市州政府督促其限期整改。纳入第一批蓝色预警监控的19个项目所属单位要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方案由所在市州政府批准,并于8月30日前上报省环保厅备案。整改工作结束后,经所在市州政府检查确认后,解除蓝色预警。
黄色预警警示:对受此警示项目所属单位,在全省进行通报;相关市州政府须在警示发布后5日内向省政府作出书面说明;项目所属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省监察厅、省环保厅对警示项目进行挂牌督办;整改工作结束,经检查达到整改要求的,由所在市州政府向省环保厅、省监察厅上报整改报告,提出解除预警申请。经确认后,解除黄色预警。
橙色预警警示:对受此警示的项目所属单位,在全省进行通报;相关市州政府须在警示发布后5日内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督促项目所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省监察厅、省环保厅对警示项目进行挂牌督办;停止项目所在市州辖区内除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和公益性项目以外所有新建项目的审批。同时,进行行政问责。
红色预警警示:对受此警示的项目所属单位,除对其采取橙色预警警示惩处措施外,对项目所在市州所有新建项目实行区域限批。
三、实行污染减排重点项目预警监控的配套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市州政府、各有关部门和项目所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污染减排预警监控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确保预警监控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市州环保局要在每月5日前,向省环保厅上报本市州列入全省污染减排重点项目上月进展情况和列入预警监控的重点项目整改进展情况。省政府每月16日召开污染减排形势分析会,分析存在问题,发布预警警示,研究决定采取的措施。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市州政府、各项目所属单位要针对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尽快制定整改方案,抓紧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期完成。要切实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进一步加强对已建成投运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监管,提高污水收集率,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三)强化督查考核。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环保厅要加强对预警监控项目整改情况的调度和督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建设厅配合,负责督促有关市州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省建设厅要强化对已建成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的监管,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制度和目标考核制度,确保正常运行。省监察厅牵头,省环保厅配合,负责对未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市州和重点项目所属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
附件:1.2010年下半年全省第一批重点污染减排项目蓝色预警监控表
2.2010年下半年全省第一批重点污染减排项目黄色预警监控表
甘肃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1:
2010年下半年全省第一批重点污染减排项目蓝色预警监控表
| 序号 |
所在市州 |
项 目 名 称 |
当 前 存 在 问 题 |
预警级别 |
预警惩罚措施 |
整 改 目 标 |
整改要求 |
| 1 |
兰州市 |
大唐兰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9#、10#机组脱硫工程 |
上半年国家核查确认的综合效率仅76%左右。 |
蓝色 |
全省范围内通报。 |
1.提高入炉煤质; 2.确保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 |
由所在市州政府督促完成整改任务,并于8月30日前向省环保厅上报整改方案。 |
| 2 |
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化肥厂锅炉烟气脱硫工程 |
上半年综合脱硫效率不足60%,在线监控设施未实现联网验收,中控室历史数据仅能保存15天,c炉原烟气二氧化硫浓度表坏。 |
蓝色 |
1.按照环评批复要求,确保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 2.保证数据连续性,对在线监控设施进行联网 验收。 |
| 3 |
金昌市 |
甘肃电投金昌发电公司1#机组脱硫工程 |
上半年国家核查确认的综合脱硫效率仅60%。 |
蓝色 |
确保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 |
| 4 |
金川公司 |
1.一期冶炼系统、铜合成炉系统外排二氧化硫超标严重; 2.三硫酸系统53万吨硫酸、70万吨硫酸系统在线监测设备未与省环保厅联网,30万吨硫酸,硫酸一、二系列合用尾气出口处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 |
蓝色 |
1.提高二氧化硫尾气综合利用率; 2.加强尾气监测,制定应急预案,确保环境安全; 3.加快实施硫酸尾气超标整改方案和硫酸尾气在线监测系统安装与联网整改方案,确保10月底完成整改任务。 |
| 5 |
金昌市污水处理厂 |
污水厂超越管和溢流管合并后排入厂后应急池。 |
蓝色 |
将溢流管和超越管排放出口分离,确保中水正常回用。 |
| 6 |
白银市 |
国电靖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机组脱硫工程 |
上半年有超标现象。 |
蓝色 |
全省范围内通报。 |
1.杜绝超标排放现象;2.确保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0%以 上。 |
由所在市州政府督促完成整改任务,并于8月30日前向省环保厅上报整改方案。 |
| 7 |
靖远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7#机组脱硫工程 |
上半年国家核查确认的综合脱硫效率低于80%。 |
蓝色 |
确保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 |
| 8 |
大唐景泰发电厂1#、2#机组脱硫工程 |
上半年有超标现象,国家减排核查确认的综合效率低于75%。 |
蓝色 |
1.杜绝超标排放现象;2.确保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0%以 上。 |
| 9 |
白银有色金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冶炼厂isp系统“三废”治理工程 |
在线监测数据未接入中控室。 |
蓝色 |
将在线监测数据接入中控室。 |
| 10 |
天水市 |
大唐甘谷发电厂1#、2#机组脱硫工程 |
上半年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1#机组国家减排核查确认的综合效率仅64%。 |
蓝色 |
确保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 |
| 11 |
酒泉市 |
祁连山制药厂土霉素车间污水处理站技改工程 |
未按计划建成并验收投运。 |
蓝色 |
尽快进行环保验收。 |
| 12 |
玉门油田分公司炼化总厂污水处理厂扩建改造工程 |
未按计划建成并验收投运。 |
蓝色 |
尽快进行环保验收。 |
| 13 |
平凉市 |
宝马纸业公司废水处理技改碱回收项目 |
碱回收工程尚未建成投运,厂区废水超标排放。 |
蓝色 |
确保9月底建成投运碱回收工程。 |
| 14 |
平凉市 |
泾川育才酒精废水处理工程 |
现场检查时在线监测设施无历史数据。 |
蓝色 |
全省范围内通报。 |
规范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
由所在市州政府督促完成整改任务,并于8月30日前向省环保厅上报整改方案。 |
| 15 |
甘南州 |
合作市华羚干酪素厂废水治理工程 |
未按环保验收要求对排污口进行整治。 |
蓝色 |
尽快完成排污口整治任务。 |
| 16 |
陇南市 |
金徽酒业公司废水治理工程 |
未按计划建成并通过验收。 |
蓝色 |
尽快进行环保验收。 |
| 17 |
红川酒厂废水治理工程 |
未按计划建成并通过验收。 |
蓝色 |
尽快进行环保验收。 |
| 18 |
武威市 |
武威污水处理厂 |
1.无进口在线仪器,出口在线仪器数据无法上传至中控室,中控室无法调阅历史数据; 2.处理后水质ss、nh3-n浓度较高。 |
蓝色 |
1.安装进口在线仪,确保出口在线数据能够连接到中控室; 2.研究解决ss、nh3-n浓度较高方案。 |
| 19 |
嘉峪关市 |
嘉峪关污水处理厂 |
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排泥量过大。 |
蓝色 |
确保稳定达标运行。 |
附件2:
2010年下半年全省第一批重点污染减排项目黄色预警监控表
| 序号 |
所在市州 |
项目名称 |
当 前 存 在 问 题 |
预警级别 |
预警惩罚措施 |
整 改 目 标 |
整改要求 |
| 1 |
兰州市 |
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 |
1.1-5月份平均进水量15.23万吨/日,累计排水量比进水量少179万吨; 2.上半年国家减排核查进口悬浮物浓度744mg/l,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598mg/l(超过设计浓度400mg/l); 3.上半年环保部日常督查时,出水存在化学需氧量、氨氮超标现象;4.厂区外侧管道内有积水,存在超越管排放现象;5.污泥消化工段已建成,但至今还不能投入运行。 |
黄色 |
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所在市州政府在预警警示发布后 5日内向省政府作出书面说明;项目所属企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并由省监察厅、省环保厅进行挂牌督办。 |
1.确保污水处理水量达到目标要求,处理水质稳定达标; 2.不发生超越管排放行为; 3.研究解决污泥消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方案。 |
2010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经省环保厅、省监察厅确认后,由市州政府向省政府上报整改报告。 |
| 2 |
雁儿湾污水处理厂 |
1.进出水口均未安装流量计,出水口氨氮、化学需氧量在线监测设备未验收联网; 2.在线显示6月17日化学需氧量浓度169mg/l,7月7日化学需氧量浓度166mg/l,均超标; 3. 4月份因停电,使用超越管排放; 4.新建18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仅完成总工程量的30%,完成投资1.07亿元,仅占计划总投资2.8亿元的38.3%。 |
黄色 |
1.确保出水稳定达标排放; 2.建设完善中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 3.不发生超越管排放行为; 4.加快改造工程建设进度,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
2010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经省环保厅、省监察厅确认后,由市州政府向省政府上报整改报告。 |
| 3 |
酒泉市 |
玉门市污水处理厂 |
1.设计处理能力0.7万吨/日,上半年国家减排核查实际处理水量仅为0.26万吨/日; 2.今年1-3月份未运行; 3.脱水机处理中只投入聚合铝,未投入聚丙烯酰胺; 4.现场检查时超越管线有少量水流出,污泥处理不规范。 |
黄色 |
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所在市州政府在预警警示发布后 5日内向省政府作出书面说明;项目所属企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并由省监察厅、省环保厅进行挂牌督办。 |
1.确保污水处理水量达到 0.42万吨/日,出水稳定达标; 2.不发生超越管排放行为。 |
2010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经省环保厅、省监察厅确认后,由市州政府向省政府上报整改报告。 |
| 4 |
敦煌市污水处理厂 |
1.中控室累计流量为进口79.9万吨,出口58.1万吨; 2.电磁流量计从2010年1月1日开始计量,累计流量日均差1000吨; 3.污泥量偏小,加药量不足。 |
黄色 |
1.确保中控室数据正常; 2.不发生超越管排放行为。 |
| 5 |
肃州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
进水浓度偏高,出水不达标,改造工程至今尚未完成。 |
黄色 |
尽快进行环保验收。 |
| 6 |
陇南市 |
武都区城市污水处理厂 |
1.污泥浓缩池、加氯间、污泥脱水车间未运行; 2.中控室历史数据无法调取; 3.化验室不规范,有些指标未测。 |
黄色 |
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所在市州政府在预警警示发布后5日内向省政府作出书面说明;项目所属企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并由省监察厅、省环保厅进行挂牌督办。 |
尽快进行环保验收。 |
2010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经省环保厅、省监察厅确认后,由市州政府向省政府上报整改报告。 |
| 7 |
成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
1.该污水厂于2009年底开始进行间歇性运行,每天18∶00至次日8∶00停止运行; 2.污泥回流泵房停运,污泥脱水车间未运行; 3.加氯间未启用; 4.中控室无法查阅历史数据; 5.化验室不规范。 |
黄色 |
尽快进行环保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