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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陈建国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颁发部门】 浙江省政府

【发文字号】 浙政干[2010]4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鉴于浙江省测绘局更名为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机构规格恢复正厅级,省政府研究决定: 陈建国任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局长,免去其浙江省测绘局局长职务; 鲍伟民任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浙江省地质勘查局副巡视员职务; 马建平、周方根任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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