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长江农场现代农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0]27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的《长江农场现代农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们上报的长江农场现代农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为上海万事发实业总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上海市崇明县前进农场。 三、项目建设投资和建设内容 该项目总投资1468万元,其中,市财政补贴70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768万元。建设内容为建筑工程4176平方米,绿化工程16500平方米,实验基地100亩,玻璃温室100平方米,网室1000平方米,并配置脱粒机、低温储藏箱等相关设备。 四、项目建设时间 2010年8月启动项目建设,2010年12月底前建成。 请你公司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配套资金,坚持项目程序化管理,执行相关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确保建设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特此批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