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天津市安全监管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局等关于我市营运车辆安装应用全球定位系统的通知


【颁发部门】 天津市安全监管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局等

【发文字号】 津安监管二[2010]6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公安交管支队、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政公路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道路运输动态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国发〔2010〕23号),依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客运安全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0]210号)的有关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市危化品运输车辆、客运车辆和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简称营运车辆,以下同)安装全球定位系统(以下简称gps),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营运车辆安装gps的必要性 当前客运车辆超员,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致使车辆失控、事故多发,给应急救援工作造成困难。gps是利用卫星定位新型科技手段以及3g图像传输系统,具有区域监控、路线监控和定位信息采集等功能,全天候对车辆的动态情况进行监控的信息平台。通过安装使用gps,实现对车辆进行“动态管理”,同时通过车载终端的信息采集,为交通安全管理决策提供依据,使我市运营车辆的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对建立我市完善的车辆动态实时监管体系,预防和减少各种车辆事故具有重要作用,也是加强道路交通动态监管,遏制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的有效手段。因此,采用gps技术对于提高道路运输的安全性,保证公共、人身及财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安装应用范围。凡天津市籍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省际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包车、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以上)、半挂牵引车(含集装箱车)全部安装和应用符合相关标准的gps。 (二)安装进度时间。此项工作两年内完成。 第一阶段: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省际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 第二阶段: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以上)、半挂牵引车(含集装箱车)。 三、各部门工作职责 为强力推动我市运营车辆安装工作,成立由市安监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局、市市政公路局、市质监局等部门组成的推动工作领导小组,市安监局为牵头单位。各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gps安装应用整体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和推动,对实现全市监控信息平台共享、联网联控工作等重大事项进行协调。 (二)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负责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区县运政机构组织所辖运输企业安装应用gps 工作。 (三)市公安局负责对营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动态监管,强化路面监控,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对客运车辆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负有主要责任的,及时通知市安监局,市安监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市公安局对驾驶员培训、考试和发证过程进行责任倒查,把培训、考试记录作为责任倒查的重点和依据。 (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本市生产的gps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督促生产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严禁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出厂销售。 (五)市市政公路管理局负责对超载、超限等违章上路营运车辆实施治理,提供我市各治超点位的动态信息,并逐步实现各治超点位与全市监控平台的信息对接,有效监控我市营运车辆超载、超限的动态情况,实现源头控制。 四、工作步骤 (一)摸底调研阶段。各区县安监局组织交通(运营)、公安交管等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确定安装gps的车辆、登记造册,制定计划,并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各区县交通运管部门结合辖区营运车辆的具体情况,制定安装实施方案。对已经安装gps的车辆,要加强检查,监督企业确保gps灵敏可靠。对符合安装条件而未安装的企业,督促其限期安装应用,确保安装工作顺利开展。 (二)安装实施阶段。在调研摸底的基础上,督促和指导企业实施gps车载终端的安装工作。gps应具备车辆行驶状态信息记录功能,客运车辆安装的gps,其技术指标应高于货运车辆,并具备水平传输等功能。 gps技术支撑和安装任务的实施、调试及联网等工作由市安监局指定部门负责。各区县要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安装率并得到应用。 (三)检查验收阶段。重点检查区县监控平台建设、安装、使用情况,企业重点检查建立各项使用管理制度及安全监控情况。此项工作市安监局组织有关部门分阶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各区县、各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协调,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加大推进工作实施力度。 (二)加大投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运输企业要高度重视和落实好本企业安装应用gps的有关工作,将其作为重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之中,确保安全投入,提高本质安全。营运车辆必须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gps,并将数据接入到市、区县监控平台,确保正常监控使用。 (三)加强监管,严格准入。行业管理部门将安装gps作为运输企业和营运车辆年度审验和市场准入的必备条件,作为企业经营资质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和客运经营权质量信誉招投标的考评内容之一。 (四)严格检查,依法查处。各级公安交管、交通、安监、运管等部门要从源头上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相关技术标准对营运车辆的营运资质进行审查,严防未安装gps的营运车辆上路行驶。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路查路检,严格查处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人为破坏gps的行为。 (五)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各种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营运车辆安装使用gps的安全知识,争取得到全社会的广泛理解和支持,为安装使用工作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市安全监管局 市交通港口局 市公安局 市质监局 市市政公路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六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