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关于批准苏州市相城区2010年度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通知》(苏政地〔2010〕446号)文件批准,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45.2039公顷,其中耕地19.8533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市相城区2010年度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相城区北桥街道莲花庄村(北丰)9、(北桥)12组、村集体;芮埭村11、12组、村集体;上浜村(琳桥)21、30组、村集体;黄埭镇旺庄居委会(古宫)2、10、12~15、(旺庄)7~9组、村集体;望亭镇何家角村8组、村集体;阳澄湖镇岸山村(平斜)6、7、(斜宅)2、3、5组、村集体;元和街道朱泾村3组、村集体。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相城区北桥街道莲花庄村(北丰)9组2.3921公顷; (二)相城区北桥街道莲花庄村(北桥)12组0.8462公顷; (三)相城区北桥街道芮埭村11组0.3816公顷; (四)相城区北桥街道芮埭村12组1.2793公顷; (五)相城区北桥街道上浜村(琳桥)21组0.8104公顷,其中耕地0.6219公顷; (六)相城区北桥街道上浜村(琳桥)30组0.9222公顷,其中耕地0.5657公顷; (七)相城区黄埭镇旺庄居委会(古宫)10组1.0356公顷,其中耕地0.0310公顷; (八)相城区黄埭镇旺庄居委会(古宫)12组6.4217公顷,其中耕地4.2197公顷; (九)相城区黄埭镇旺庄居委会(古宫)13组5.1897公顷,其中耕地4.0367公顷; (十)相城区黄埭镇旺庄居委会(古宫)14组1.0762公顷,其中耕地1.0593公顷; (十一)相城区黄埭镇旺庄居委会(古宫)15组0.6535公顷,其中耕地0.4021公顷; (十二)相城区黄埭镇旺庄居委会(古宫)2组0.0056公顷,其中耕地0.0030公顷; (十三)相城区黄埭镇旺庄居委会(旺庄)7组0.0686公顷,其中耕地0.0626公顷; (十四)相城区黄埭镇旺庄居委会(旺庄)8组8.5577公顷,其中耕地6.3614公顷; (十五)相城区黄埭镇旺庄居委会(旺庄)9组1.8475公顷,其中耕地1.2890公顷; (十六)相城区望亭镇何家角村8组1.5495公顷,其中耕地0.4000公顷; (十七)相城区阳澄湖镇岸山村(平斜)6组1.6960公顷; (十八)相城区阳澄湖镇岸山村(平斜)7组1.3768公顷; (十九)相城区阳澄湖镇岸山村(斜宅)2组2.6377公顷; (二十)相城区阳澄湖镇岸山村(斜宅)3组0.9668公顷; (二十一)相城区阳澄湖镇岸山村(斜宅)5组3.8399公顷; (二十二)相城元和街道朱泾村3组1.6493公顷,其中耕地0.8009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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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类名称 |
面积 (公顷) |
土地补偿费标准 |
安置补助费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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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 地 |
19.8533 |
27万元/公顷 |
2万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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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水面 |
3.9243 |
32.4万元/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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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利用地 |
1.1475 |
13.5万元/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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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矿用地 |
20.2788 |
27万元/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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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镇、村、组 |
登记时间 |
登记地点 |
复核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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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北桥街道莲花庄村、芮埭村、上浜村、黄埭镇旺庄居委会、望亭镇何家角村、阳澄湖镇岸山村、元和街道朱泾村 |
8月20日 至 9月4日 |
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北桥国土资源所、黄埭国土资源中心所、望亭国土资源中心所、阳澄湖国土资源中心所、元和国土资源中心所 |
8月20日 至 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