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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学费问题的复函


【颁发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粤价函[2010]75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广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学费问题的请示》(穗价〔2010〕87号)悉。经研究,现复如下: 鉴于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现为市属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该校收费问题由你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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