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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宜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宜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办字[2010]11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统一组织协调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宜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黄建平 副市长 副组长:易文扬 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水云 市环保局局长 黄溯达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左细华 市环保局副局长 廖小中 市发改委副主任 付子羊 市工信委副主任 宁惠强 市财政局副局长 冷新龙 市交通局党组成员、市运管局局长 刘银和 市城管局副局长 杨建国 市工商局副局长 吴心清 市质监局纪检组长 廖卫华 市商务局副调研员 姚勇军 市交警支队党总支委员 刘 锋 中石化宜春石油分公司副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左细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o一o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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