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关于申请艺术类有关专业按“艺术类一类专业”标准收费的函》(华师函〔2010〕49号)悉。经省教育主管部门确认,同意你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和美术学5个专业收费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7〕186号)规定的艺术类一类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即每生每学年10000元。
华南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关于申请艺术类有关专业按“艺术类一类专业”标准收费的函》(华师函〔2010〕49号)悉。经省教育主管部门确认,同意你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和美术学5个专业收费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7〕186号)规定的艺术类一类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即每生每学年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