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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直属机关党委学习制度》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中共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支部: 为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现将《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直属机关党委学习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中共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0年8月13日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直属机关党委学习制度
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重大战略任务,确保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在我局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扎实推进,现根据《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方案》制订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直属机关党委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切实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以提高全局党员的思想政治水平为基本目标,以全体党员干部共同参与学习为基础,健全学习制度,改进学习方法,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习实效,大力营造和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深厚氛围,牢固确立党组织全员学习、党员终身学习的理念,使全局党员干部的学习能力不断提升、知识素养不断提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使全局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为切实转变作风,推进国土资源事业的不断发展提供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学习的组织管理 直属机关党委及下属党组织学习分四个层面开展。 1、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学习计划,结合本局党组织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实施应由直属机关党委组织的各类学习教育活动。负责监督、考核下属各支部,抽查党小组学习任务的执行落实。组织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实施的学习教育活动。 2、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学习计划,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制定本支部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安排。组织实施应由支部层面组织的各类学习教育活动。督促所属党员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及行政部门组织的学习教育。负责监督、考核下属党小组及党员学习任务的执行落实。 3、党小组根据支部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安排,结合本小组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应由小组开展的学习教育活动。督促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及行政部门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检查所属党员学习任务的落实情况。 4、党员干部在参加党组织集体学习的基础上,根据党组织的学习教育安排结合个人实际,制订个人年度学习计划并切实实施。 5、各级党组织应建立学习教育台帐制度,做到年度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安排、学习制度等资料齐全。集体学习教育实施签到制度,学习情况应指定专人详细记录。个人自学要做到有年度自学计划、自学情况有记载、学习体会有书面材料。 三、学习教育组织形式 学习教育以集体学习、个人自学、调查研究、岗位培训、主题教育等形式开展。各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创新学习教育的组织形式。 1、集体学习。直属机关党委及支部应编制年度学习教育计划,支部还应制订阶段性学习教育安排。直属机关党委和党支部组织的党课教育全年各不得少于四次,并适当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形势、革命传统、理想信念、国内外形势等教育活动。党小组组织的学习教育全年不得少于12次。支部要积极开展“人人上讲台”微型党课教育活动,全年组织微型党课教育不少于一次。直属机关党委每年将组织一次微型党课比赛或微型党课优秀教案评选。直属机关党委建立支部书记读书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读书交流会,指定几位支部书记作读书体会交流。支部要建立“研读会”制度,在组织党员干部精读一本书、一篇文章的基础上,交流学习体会。直属机关党委适当组织各支部党员开展学习心得体会交流会。 2、个人自学。党员干部应根据党组织年度学习计划结合自身需求制订年度个人自学计划,并报党支部备案。直属机关党委继续完善局域网理论学习制度,每月在局域网“理论学习园地”推荐3篇以上文章供党员干部学习,党员干部全年局域网学习点击率不得低于50%、评论率不得低于30%;每月向党员干部推荐学习书目,党员干部可以有选择性地阅读推荐书目,全年写出2篇以上学习体会。直属机关党委将根据推荐书目,开展主题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处以上党员干部要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开展的“干部党员学习网”的网上学习,行政处级干部全年学习达60小时以上,局级干部全年学习达72小时以上。 3、调查研究。在支部的统一领导下,结合理论学习和工作实际,由党员干部个人或多人确定调研课题,结合工作岗位开展调查研究,以调研报告的形式总结和推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做法新经验。 4、岗位培训。各支部在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教育的同时,根据业务工作性质有针对性地安排业务知识学习内容,有组织地开展在岗业务学习。要根据政治处的干部培训计划,及时安排和督促党员干部参加各类培训。直属机关党委每年组织一次党务干部政治理论和党务工作知识培训,组织新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组织的培训。鼓励党员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和技术职称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5、创新学习形式。各支部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探索创新学习形式和学习载体。直属机关党委视情评选优秀创新学习形式和学习载体。 四、学习考核评价及考核结果运用 直属机关党委对学习考核评价分支部考核评价、党员干部个人考核评价两个层面实施。 1、支部学习考核评价。支部学习教育考核纳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考核采取直属机关党委季度检查考核与年终考核小组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实施。考核小组由各支部推荐人员组成。年度考核分达思想教育单项考核分90%以上的为学习型党支部达标单位。 2、个人考核评价。党员干部个人考核评价由支部根据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考核细则实施,考核结果报直属机关党委备案。年度考核达80分的为达标。 3、考核结果的运用。支部年度考核未达标的,不得评定为先进党支部,支部书记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支部所在单位当年度取消文明处、室(单位)评选资格。 个人当年度个人学习教育未达标的,不得评定为优秀党员,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附件: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直属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考核细则
为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大力营造党员干部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深厚氛围,牢固确立党组织全员学习、党员终身学习的理念,现制订《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直属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考核细则》。 一、集体学习 党员干部应积极参加各级党组织开展的集体学习教育活动,每参加一次加2分(含因公请假);集体学习笔记完整详细的加2分;上台讲授微型党课一次加5分;集体学习被指定为中心发言的一次加5分;完成网络学习任务的加20分;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竞赛型学习教育活动获得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6分、三等奖以下的加4分。 二、个人自学 制订年度自学计划并报党组织的加5分;完成年度个人学习总结报告并报党组织的加5分;年度内每阅读一本(篇)书籍(资料)并撰写学习笔记的加5分;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每一篇加5分; 三、调查研究 所撰写调研报告、理论文章、论文、工作经验被局刊物、简报刊用的加2分,被市级(含省厅)刊物刊用的加5分,被省级(含部)刊物刊用的加8分,被国家级刊物刊用的加15分。重复投稿以最高刊物刊用计分,不重复计分。集体撰写的,主笔者按上述办法加分,参与者减半加分。 四、达标标准 党员干部全年学习达标基本分为80分,其中直属机关党委全年4次教育8分,支部4次党课教育8分,小组12次学习24分,2篇学习体会10分,网上理论学习20分,制订年度自学计划5分,完成年度个人学习总结5分。 五、考核方式 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考核由各支部实施,采取调阅机关党委、支部、小组集体学习教育登记,查阅年度自学计划、年终个人学习总结、学习笔记、书面心得体会、调研报告(或政治理论论文)等资料,以累积得分确定党员干部的年度学习教育考核分。各支部在每年12月中旬将考核情况报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党委在各支部考核的基础上,适当抽查部分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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