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第十二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吉林省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吉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办函[2010]9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第十二届全国冬季运动会由我省承办,为加强对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第十二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吉林省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陈晓光 副省长 副组长:李建华 省政府副秘书长 赵锋佩 省体育局局长 成 员:姜凤国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罗亦非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伟民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刘培柱 省公安厅副厅长 张永田 省财政厅巡视员 邴诚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 厉正强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张义省 卫生厅副厅长 赵振民 省审计厅副厅长 谢 荣 省广电局副局长 史义辉 省体育局副局长 宋海友 省体育局副巡视员 蔡跃玲 省旅游局副局长 李振声 省气象局副局长 于 明 长春海关副关长 李子君 沈阳铁路局长春办事处副主任 孟泉省 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郑文芝 长春市副市长 杨金顺 吉林市副市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省体育局副局长史义辉兼任。 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不再另行发文。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