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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地区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发文字号】 黔保监财产险[2008]6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财险毕节地区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财险黔发〔2008〕21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地区中心支公司由原址“毕节市联通大道中国人寿大楼四楼”变更为新址“毕节市胜利路黔西北商贸城c栋七楼”,原址不得保留营业和办公用房。 你公司应持此批复尽快到我局办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变更手续,并按《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二○○八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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