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今年以来,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个别地方在国家实施基础设施建设、进行野外地质调查和招商引资等工作过程中,为了个人私利和地方局部利益,违法违规对各项建设工作进行干扰阻碍,出现了在供应砂石等原材料时漫天要价,对地质工作人员实施野外调查活动进行干扰阻挠,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吃拿卡要等等。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我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干扰了国家在我区实施的基础地质专项调查工作,阻碍了我区招商引资工作的发展。不仅严重阻挠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而且在区内外造成恶劣的影响。对此,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先后下发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营造良好环境全力支持配合当前各类项目建设企业生产和专项野外作业工作的通知》(藏政办发〔2008〕82号)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保青藏高原地质矿产调查与评价专项工作顺利实施的紧急通知》(藏政办发〔2008〕134号),要求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切实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全力做好支持配合和协调服务工作,并依法惩治前一阶段出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四次全委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扎实的作风和有力的措施,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当前经济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力做好各项服务协调工作,努力改善发展环境,为扩大内需、促进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服务。现就做好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提高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对推动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发展路子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我区经济从加快发展到跨越式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决策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地(市)、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的统一安排,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树立责任主体意识,充分认识服务好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协助各类专项地质调查工作、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意义,讲政治,顾大局,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各地(市)、各部门要结合当前进行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对改善经济发展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增强开放意识、市场意识、诚信意识、服务意识和环境意识,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区经济发展环境再上新台阶。 各地(市)、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树立依法治理经济发展环境的思想,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以增强服务协调效能为重点,提高服务协调职能,努力营造有利于我区经济发展的良好的舆论环境、法治环境、行政环境、服务环境、信用环境和人文环境,努力把我区建设成为文明程度高、开放步伐快、发展机会多、社会信誉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优良的地区。 二、采取得力措施,解决当前我区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和推动我区良好的经济发展形势 各地(市)、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想办法、动脑筋、出实招,切实抓好经济发展环境中存在问题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的整治工作。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齐抓共管,综合治理,集中解决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对外开放水平。要严明纪律、严格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党纪政纪,对各类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进行清理整顿。继续集中整治影响经济发展的“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对为个人和小团体利益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和扯皮推诿、刁难勒卡、徇私枉法、干扰阻挠、破坏投资环境、影响洽谈项目落实的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要继续完善各项服务措施,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针对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地质调查、各类招商引资、企业生产项目等,各地(市)、各部门要制定具体的服务措施,明确责任人,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全力支持和配合。要加大沟通衔接力度,为本行政辖区和本行业进行的各类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和勘查开发活动营造良好环境,以互动、友好的协调机制和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确保各类项目顺利进行。 三、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自治区关于改善发展环境的一系列方针政策 我区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任重道远,全区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领导干部首先要强化责任意识,率先垂范,恪尽职守,用心把握和用心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的有关方针政策。一是要把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七届四次全委会精神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各项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统一思想行动,珍惜我区来之不易的经济发展形势,确保今年的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完成。二是要加深领会和把握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有关通知精神,正确认识和处理局部与全局关系,切实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模式、提高工作质量,努力在服务协调上下功夫,抓落实,见效果。三是要按照建立经济发展和谐环境的要求,从解决当前经济发展环境中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把影响我区经济发展的问题放在首位,办实事、解难事,确保我区经济发展环境的改善。 四是要按照有关通知精神布置各项工作,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要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人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我区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落实。五是各地(市)、各部门要认清形势,创新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制定落实相关措施,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厉制止各类干扰阻挠行为。六是各地(市)、各部门在确保自身工作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工作成效到位的同时,加强地区间、部门间的相互沟通与配合,齐心协力、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四、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为建立我区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而共同努力 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大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舆论宣传,千方百计地营造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浓厚的社会氛围。各地(市)、县(市、区)及各相关单位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特点和优势。一方面,向内广泛宣传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对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作用,宣传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对促进我区资源优势、产业优势转变的巨大推动作用,宣传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对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巨大推动作用,宣传主动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和提供优质服务是我们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另一方面,对外加强宣传我区宽松的招商引资政策和经济发展环境,使国内外客商进一步了解我区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增强在我区投资和创业的信心和决心。 要加强教育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全面准确、客观辩证地认识问题,深入分析和化解社会上存在的不合理的利益预期,以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社会风貌,为我区的各项经济建设服务,为我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地(市)、各部门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善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加强与对口援藏省(市)和国家大型骨干企业的协调沟通,以更加优惠的政策、更加良好的环境、更加开放的姿态吸引更多投资者来藏投资。 五、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及时解决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投诉举报机制。各地(市)和自治区相关部门要建立服务热线和投诉举报热线,确保各类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反映和解决。二是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拖拉梗阻、刁难勒卡、乱收乱罚、违法行政等干扰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要严查严办,追究当事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典型案件要公开处理。三是广泛开展群众性监督活动,扩大社会监督范围。四是加大暗查暗访力度。针对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出现的突出问题,有关部门要进行经常性的暗查暗访,及时解决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发现和解决改善经济发展环境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对重点问题,要确定专人跟踪督办,直到问题得到圆满解决。为把中央的决策和自治区的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推动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