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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教育局关于继续做好2008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吉林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吉市教通字[2008]10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教育局为保证全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的准确上报和科学分析,建立健全吉林市学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库,现将2008年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试数据上报工作时间 2008年9月1日-12月31日 二、数据上报项目 小学一、二年级:身高标准体重、投沙包、立定跳远 小学三、四年级:身高标准体重、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小学五、六年级: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台阶实验、仰卧起坐、跳绳 初、高中三个年级: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台阶实验、掷实心球、立定跳远 三、具体要求: 1、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组织落实《标准》测试工作和数据报送工作,确保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测试工作结束后,于2008年12月31日前将本校各年级学生《标准》测试数据,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报送至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上报测试数据的工具软件,由学校在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上免费下载。 2、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民办学校要将这项工作做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严格执行,不得瞒报、漏报、延期不报,更不能做假数据上报,同时要存档备案。国家教育部如果发现有单位做假,将在学生体质健康网上予以通报。 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器材配备工作是做好数据上报工作的基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测试器材的配备工作做为首要任务来抓,保证测试数据上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市教育局已将这项工作做为考核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学校体育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并将在文件发布两个月后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数据上报工作进行严格的督导检查,对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学校,年末的学校体育工作评估为不合格。 5、近日,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www.csh.edu.cn)上公布了2007年测试数据上报学校名单,吉林地区共有309所学校完成上报任务,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检查本单位是否完成上报任务,认真总结经验,确保2008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2007年吉林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直属学校名单

二〇〇八年十月六日
附件:
2007年吉林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数据上报直属学校完成名单
吉林市第一中学 吉林市第二中学 吉林市第三中学 吉林市第五中学 吉林市第九中学 吉林市第十八中学 吉林市第二十三中学 吉林市第五十五中学 吉林市第五十八中学 吉林毓文中学 吉林市实验中学 吉林市第一实验小学 吉林市朝鲜族实验小学吉林女子学校 吉林信息工程学校吉林经贸学校 吉林工业经济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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