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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两条热轧圆钢筋生产线符合产业政策问题的复函


【颁发部门】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赣发改产业字[2008]208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报来的《关于出具两条热轧光圆钢筋生产线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证明的请示》(新钢股文[2008]34号)收悉。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监联[2006]632号)的文件精神,我委组织有关行业专家对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线材厂两条热轧光圆钢筋生产线进行了现场审核,现回复如下: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线材厂现有职工848人,专业技术人员120人,固定资产原值43058.8万元,主导产品为低碳钢热轧圆盘条、优质碳素钢热轧圆盘条等,曾荣获国家质量金杯奖和名牌产品称号,现已形成了160万吨的生产规模。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线材厂主要有两条线材生产线,其中,第一条生产线于1988年7月开工建设,1989年3月建成投产,后经三次提速改造,现已形成年产80万吨的生产能力,线材设备为侧交45度无扭高速线材精轧机;第二条生产线于2001年8月开工建设,2002年12月建成投产,该生产线线材设备为顶交45度无扭高速线材精轧机,自动化程度较高,装备已达国际先进水平,现已形成年产80万吨高速线材的生产能力。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线材厂两条热轧光圆钢筋生产线的审批过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建设时间、生产能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有关要求。

二○○八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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