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验收办法〉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水管体制改革验收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验收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验收组成员 组 长: 赵忠武 市政府市长助理、市水务局局长 副组长: 王 理 市政府副秘书长 乔晓梅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成 员: 范 权 市水务局副局长 杨峰云 市发改委体制改革科科长 李向忠 市财政局农牧业科科长 李 东 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科科长 贾国彬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 韩 震 市编办机关科科长 王海华 市水务局水利科科长 二、其他有关事宜 1、各区水务局(水利局)、市水务局直属水管单位,要自行组织相关人员按照验收评分标准逐项打分自评,填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验收报告评分表》自评分,出具自评报告,并及时上报市水务局申请验收。 2、市水务局组织验收组根据现场调查了解和验收申报证明材料,逐区、逐市直属水管单位,逐项打分验收,填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验收报告评分表》验收部分,出具验收报告。完成验收后,及时将验收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自治区水利厅,等候自治区水利厅进行整体验收。 3、验收组的具体验收工作由市水务局、市政府督查室按自治区验收工作时限要求负责组织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