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灵武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宁太保产发[2008]111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灵武支公司的营业地址由灵武市复兴路5号变更为灵武市东环路农贸市场西南角。 二、你公司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办理《保险经营业务许可证》变更事宜,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三、你公司应当自领取《保险经营业务许可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保监会或我局指定的报纸上向社会公告。 此复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