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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每月报送突发公共事件基本情况的通知


【颁发部门】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甘食药监函[2008]10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了全面、准确地掌握我省突发公共事件基本情况,科学、有效地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根据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的通知精神,省局决定从9月份开始,每月报送突发公共事件基本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州局按照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信访事件三大类突发公共事件,结合当地实际,安排专人负责每月信息报送工作。 二、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当月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趋势预测、对策建议,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三、每月5号前(节假日顺延)报送上月突发公共事件基本情况,报送方式为纸制正式文件(附电子文本)。如无报送内容,应电话报告省局应急办。 联系人:梁孟吉 邮箱地址:lmj@gsda.gov.cn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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