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以及玉林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玉林建设,现就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玉林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玉林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文化是国家和区域综合实力、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是国家和民族的灵魂,是哺育和传承民族生命力的载体,是民族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是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精神纽带。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玉林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实质上就是要按照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加注重人的素质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就是要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玉林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就是要充分发掘和整合文化资源,大力发展玉林特色文化,实现历史文化与现代文化相承接,高雅文化与通俗文化相兼顾,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相促进,推进玉林先进文化建设不断发展,把玉林建设成为公民素质高、科技教育发达、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的文化先进市。 2.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玉林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玉林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着眼于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部署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富裕文明和谐新玉林建设的中心内容之一。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玉林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对于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玉林;对于将文化的丰富内涵和特有魅力更加深入地融合于经济、政治、社会发展中,提升经济、政治、社会的创造力、竞争力、扩张力,促进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的协调发展;对于培育玉林精神,树立玉林新形象,提高玉林综合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站在政治、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围绕玉林千年历史文化和现代人文资源,发挥位于桂东南、毗邻粤港澳的地域优势,大胆设想,认真规划,抢抓机遇,乘势而上,采取有力措施,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凝聚方方面面力量,加快玉林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3.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玉林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玉林号称“岭南都会”,历史文化底蕴深厚,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就有近90处,在文化资源的开发上有潜力,且拥有较大的消费市场。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实施《2001-2005年玉林文化发展总体规划》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有效,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文化对外交流趋于活跃,文化事业不断繁荣,文化产业发展步伐加大,教育、科技、卫生、体育和旅游等各项等社会事业取得新的进展,新的文化产业群作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正在迅速崛起,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了人的综合素质和社会的文明程度,为推动玉林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当前我市的文化建设以及相关社会事业的发展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相适应,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文化发展还不够协调,文化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文化事业有待进一步繁荣,文化产业有待进一步壮大。 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玉林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4.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任务的要求,树立科学的文化发展观,以弘扬民族精神、培育玉林精神为核心,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动力,以繁荣文化事业、壮大文化产业为重点,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归宿,以创建文化先进市为根本任务,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玉林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5.基本原则。 (1)必须坚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培育和谐文化。要坚持党对宣传文化事业的领导,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大力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 (2)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文化建设的最高目标,用丰富多彩的优秀作品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文化利益。要进一步丰富人的文化内涵,提高人的综合素质,增强人的创新能力,培育玉林精神。 (3)必须坚持重点突破,注重协调发展。要以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和重大文化事业项目为重点,带动文化事业的全面繁荣;以重点产业和大型文化企业集团为龙头,带动各类文化产业发展。正确处理打造精品与服务大众的关系、公益性文化与经营性文化的关系、文化的存量改革与增量发展的关系、国办文化与民办文化的关系,实现协调发展。 (4)必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方向,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最大限度地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要发挥市场配置文化资源的作用,以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占领市场、赢得群众,争取良好的经济效益。要增强文化对经济社会的渗透力和影响力,更好地发挥文化建设的综合效益。 (5)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做到改革创新与继承借鉴相衔接。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广泛吸收和借鉴人类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顺应当代先进文化潮流,充分依托玉林历史文化资源,继承文化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加强文化自主创新,促进民族性与时代性相结合,增强文化的吸引力、感召力和竞争力。 (6)必须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统筹城乡文化发展。要把文化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创新农村文化活动方式,不断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要正确处理城市文化建设与乡村文化建设的关系,做到统筹兼顾。 6.总体目标。从2008年至2020年,用13年时间,努力把玉林建设成为更加开放、具有鲜明时代特点和地域文化特色鲜明的文化先进市,实现人民群众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明显提高,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蓬勃发展,文化精品迭出,文化品牌响亮,对外文化交流活跃,城乡群众文化丰富多彩,文化体制和机制健全,文化市场开放有序,文化人才队伍实力较强,文化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文化发展主要指标、文化综合实力、竞争力等进入全区先进行列。 三、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玉林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主要任务 7.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培育和谐文化。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凝聚力量、激发活力,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开放事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信念和信心。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加强理论创新,推出一批理论成果。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发〔2004〕3号)精神,努力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坚持用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规范行为、引领社会风尚,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广泛开展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开展城乡清洁卫生运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提升公民现代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文明。加强玉林文化基础理论研究和地域文化研究,为强化玉林特色文化服务。 8.努力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保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加大投入,完善政策,扶持和鼓励公益性文化事业以多种形式面向群众、面向社会,增强活力、完善服务,在群众性文化活动、人才队伍建设、精品创作、文物保护、特色文化活动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1)加大基层文化建设力度。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积极推动农村文化发展。用5年左右的时间,努力建设“基层文化建设六个一工程”:在全市范围内每个行政村(社区)建立一个图书室,组建一支群众业余文艺表演队,一个灯光球场(含舞台),一个宣传文化专栏,一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一个卫生服务中心(站)。要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积极推进广场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农村文化、校园文化的蓬勃发展。 (2)加大文艺精品创作力度。坚持文艺“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积极实施文化精品工程,加强文学、电影、电视剧、音乐、美术、舞蹈、戏曲、动漫画等文艺创作,充分利用我市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积极扶持创作更多更好体现时代精神、具有文化个性和创新意义、在区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文艺精品。重点创作出一批能反映玉林特色的优秀歌曲、舞台剧、影视剧和文学作品。 (3)加大文物古迹保护、开发、利用的力度。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做好文物的发掘、抢救、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要重视对容县的经略台真武阁、民国将领及名人别墅(故居)群(容县近代建筑)、都峤山道教洞天,北流市的鬼门关、铜石岭,李明瑞、俞作豫烈士纪念馆,陆川县的谢鲁山庄,玉州区的高山村、大成殿、粤东会馆,兴业县的庞村古屋,博白县的宴石寺、王力故居等文物景点的保护、开发和利用。争取我市有文化遗产列入“国家文化遗产名录”。 (4)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开发力度。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保护及开发利用工作,深入开展民族民间文化的发掘、收集、整理和研究工作,着力发展农村特色文化,发现和培养“民间艺术大师”、“民间工艺大师”,创更多的“民族艺术之乡”、“特色艺术之乡”。建立玉林市、县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库,成立玉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传承机制。 9.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促进经济与文化的协调发展。 要创新文化发展理念,将文化产业发展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产业,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要大力培育和发展重点文化产业门类,着力发展主导产业,培育龙头企业,打造知名文化品牌。 (1)发展五大主导产业 ①发展壮大文化艺术业。大力引进、发展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壮大规模实力。扶持发展专、精、特、新的中小型文化企业。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玉博会”机遇,大力发展节庆文化产业。坚持文化艺术在文化产业中的本体地位,充分发挥名人、名团、名剧的品牌效应和资源优势,带动粤剧、杂技、采茶戏、鹩剧、喃嘟乐、八音、歌舞等演艺业的发展,实现全市演艺市场的全面繁荣。以客家文化为重点抓好地方戏曲、音乐、舞蹈作品创作的同时,把采茶戏、杂技、木偶、小品创作放到突出的位置。大力开拓书画、编织、雕刻、盆景、奇石等传统工艺产业,把玉林建成全区书画创作经营和艺术品拍卖的重要市场。争取每年有精品力作问世,每个艺术门类均有1-3个作品获省级大奖,争取“十一五”期间有文艺作品获国家级奖励。 ②发展壮大文化传媒业。玉林电视台、《玉林日报》是两大主流媒体,要在保证发挥党和政府喉舌作用、唱响主旋律的前提下,进行产业化经营。要整合资源,资产重组,把广播电视业和报业做大做强。大力推进城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逐步发展网络出版,继续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建立农村有线电视网络管理的长效机制,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开拓影视市场。 ③发展壮大文化旅游业。要把文化与旅游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使文化成为旅游的灵魂和提升动力。要在进一步抓好开发建设的基础上,打造系列精品线路,即以宗教朝拜、生态康体游为特色的玉林(玉州区)──北流市──容县(延伸梧州、肇庆、广州)旅游线;以历史文化、商务会展为特色的玉林(玉州区)──福绵管理区──兴业(延伸桂平、南宁、桂林)旅游线路;以生态康体游、休闲度假、客家风情为特色的玉林(玉州区)──陆川县──博白县(延伸湛江、北海)旅游线,为玉林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金字招牌再抹亮色。 ④发展壮大信息网络业。要加快政府网站、玉林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分中心、《玉林日报》电子版、玉林有线网络建设的产业化进程,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对网吧产业的监管,建立一个全市性的规范化的网吧超市,实现规模经营、产业化运作。使信息网络业真正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阵地,服务经济建设的桥梁纽带,走向市场的新兴产业。 ⑤发展壮大印刷业。印刷业是我市基础较好、实力较强的产业门类之一,在全区乃至全国都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产业化经营已具备相当规模。要以玉林市正泰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为龙头,以玉林市印刷工业区为依托,带动玉林出版物印刷和包装装潢业,进一步推动印刷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发展电子音像出版业,提升玉林出版业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由传统出版业向现代出版业转变。 (2)培育八大龙头企业 发展文化产业,必须靠龙头企业来带动。要重点培育和扶持如下八大文化龙头企业: ①以“玉博会”带动节庆活动项目,抓好一批大型文化活动项目和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培育一批从事对外交流的文化公司、中介公司。 ②以民间文化工艺为龙头,拓展玉林羽毛画、盆景、茶泡制作、牛巴制作、绒绣、剪纸、木雕、面塑、布扎、麦草画以及楹联等系列民间文化工艺品制造业,不断开发工艺美术的新门类。大力开拓书画、芒编、雕刻、盘景、奇石等传统工艺产品市场。 ③以玉林市正泰彩印责任有限公司为龙头,带动玉林的印刷产业,特别是包装装潢业,不断提升科技含量,加速技术改造,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努力向数字化、高速全自动等高科技方向发展。 ④以玉林广播电视有限网络股份公司为龙头,尽快实现“三网合一”,壮大实力,提高竞争力,带动全市网络业发展。 ⑤以云天文化城为龙头,加大容县“三名”旅游区,大容山国家森林公园,佛子山旅游度假区,桂东南武装抗日战争纪念塔,勾漏洞风景名胜旅游区,博白宴石山风景名胜区,兴业龙泉岩风景名胜区等的开发力度,围绕“吃、住、行、娱、购、游”进一步完善文化旅游的配套设施,突出文化内涵,提高设施档次,完善服务功能,形成游玉林文化景点、食玉林文化大餐、住玉林文化宾馆、购玉林文化产品的文化旅游产业链,以此带动全市文化旅游景点开发建设。 ⑥以玉林市演出公司为龙头,强化服务功能,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带动全市娱乐业的发展。 ⑦以玉林市新华集团为龙头,带动图书、音像批发、零售、出租业发展,努力把玉林书城办成桂东南最大的图书批发市场。 ⑧以兴办玉林市文化产业集中区为龙头,发挥地域优势,形成全市最大的文化旅游产品超市,辐射珠三角地区,带动文化旅游产品、民间工艺品销售服务行业的发展。鼓励各种投资主体在集中区兴办艺术中心、数码影视院、音像大型超市(连锁)、艺术品拍卖交易市场、文化艺术中介公司、图书报刊交易市场、体育用品交易市场、各种网络文化娱乐服务公司、旅游服务市场、包装装璜印刷市场等等各种文化经营企业。为玉林市文化艺术、旅游娱乐、影音网络、会展节庆、中介培训五大文化支柱产业构建良好平台,打造玉林文化产业的品牌集群规模优势。 10.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坚持政府主导、多方筹资、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把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形成以中心城市为主干、覆盖全市城乡的文化服务网络。要整合市县资源,按照实用、美观、高起点、高质量和适度超前的原则,集中力量,用5-8年时间,在玉林城区建设玉林市博物馆、玉林市大剧院(文化艺术中心)、玉林市新闻大楼、玉林市广电大楼、玉林市图书馆、玉林市教育城、玉林市科技馆、玉林市体育中心、玉林市会展中心、玉林市工人文化宫、玉林市影视院、玉林市健康教育馆等一批代表玉林形象、显示玉林综合实力的标志性重大文化设施。其中,在“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文化艺术中心,进一步完善县(市、区)、社区和乡镇、村文化设施体系,突出抓好基层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农村书屋、档案馆、广播电视、科学技术普及、群众体育等公益性设施建设。加强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社会文化、休闲娱乐等各种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推进文化信息化建设,扩大服务范围,实现资源共享。要发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基层服务点,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加强历史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各级政府要建立财政对公共文化事业投入的长效机制,加大对公共文化事业的投入,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加强文化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的衔接,注意整合文化资源,充分发挥文化设施的综合效益。 11.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精神,有组织有领导、分阶段分步骤地将文化体制改革从试点向面上推开,逐步引向深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发展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运营机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做到职能分开、机构分设、财务分离,使政府职能由“办文化”为主向“管文化”为主转变,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体制环境。分类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加快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的转企改制。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要求,加强对国有文化资产的监督管理。要改革和完善投融资体制,全面推进文化体制和机制的创新。要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办文化,形成多渠道的文化投入机制。要制定和完善我市文物保护、文化资源开发、知识产权保护、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市场准入和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文化政策法规体系。要培育现代文化市场,整合文化行政执法队伍,加强文化市场的引导和管理,在全市形成富有活力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 12. 扩大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增强我市文化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加大政府、民间、企业的对外文化交流力度,主动参与国内外文化竞争,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文化资源、两个文化市场,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出口。着力培育外向型文化企业,使之成为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的主体,打造对外贸易文化品牌,推动玉林特色文化走向全区、全国,乃至走向世界。在加大文化对外开放合作过程中充分吸纳国内外优秀的文化成果为我所用。 13. 加强文化人才培养,建设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强化人才是文化发展第一资源意识,根据文化发展的总体需求,加强文化行政管理、文化经营管理、文化专业三支人才队伍建设,抓住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三个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文化人才考核评价机制,形成“重能力、重业绩”的用人评价标准,实行公平竞争,完善激励机制,尽快形成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既有竞争激励又有责任约束的用人机制,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建立玉林文化人才库。要充分利用国内、区内的教育资源以及玉林师范学院、市委党校等阵地,采取集中办班、委托培养、专家讲学、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着力培养和引进文化领域的领军人物和专业人才、掌握现代传媒技术的专门人才、懂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重点培养“梅花奖”、“文华奖”演员和全国级书法、美术、文学创作人才。建设好宣传文化人才“小高地”,培养一支规模大、素质高、门类齐全、梯次分明的文化人才队伍,不断推出名作家、名艺术家、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人和高素质的出版家、理论研究专家。 四、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玉林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领导 14.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自觉把加快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玉林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当地“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党委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玉林市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指导全市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具体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要把文化建设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要建立城乡文化建设目标责任制,把各项工作任务分阶段加以具体化。要建立科学的文化发展统计指标体系。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推进文化建设,清简务本、行必责实,力戒形式主义,坚决防止和克服华而不实、议而不行的倾向,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 15.制定文化发展规划。要把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体现到推动玉林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工作之中,把推动玉林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为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对应自治区,玉林出台《玉林文化建设规划纲要(2008-2020年)》等相关文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对策措施。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单位要相应制定各自领域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列出一批重点发展项目,引导投资方向,形成发展“亮点”。 16.制定和完善扶持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国发〔1996〕37号)、《国务院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41号)、文化部《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产发〔2003〕38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和落实文化经济政策的通知》(桂办发〔1994〕9号)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意见》等各项文化经济政策。继续加大财政对文化事业发展的投入,特别是在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和开发、文化精品和品牌的打造、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文化人才的培养、农村文化发展、文化产业的发展等方面要加大扶持力度。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认真解决好转制国有文化事业单位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问题,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要进一步完善文化体制改革以及各项社会文化事业改革配套政策,为推动玉林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法制保障。 17.统筹协调,形成整体合力。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玉林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地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文化建设的重要作用,宣传各地文化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引导全社会形成广泛共识。高等学校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要承担文化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培养人才的任务。发展改革、经贸、财政、建规、文化、税务、工商、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旅游等部门,要在文化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资源投入、市场准入、市场开拓和监管等方面,加强宏观管理和指导。国土、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大力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各种群众文化团体要发挥自身优势,发动群众积极投身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在文化建设方面的立法、监督和参政议政作用。各地各部门要相互协作,紧密配合,努力形成文化工作的整体合力。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