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2010)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财会[2010]98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请示》(安邦函〔2010〕105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将存放于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的1.62亿元人民币资本保证金存款转存至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商务中心区支行。 请你公司在资本保证金存款存妥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原件和背书后的存单复印件报我会。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