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李萌、王友诚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渤财人〔2010〕67、68号)收悉。经审核,李萌、王友诚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李萌、王友诚担任你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李萌、王友诚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渤财人〔2010〕67、68号)收悉。经审核,李萌、王友诚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李萌、王友诚担任你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