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1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应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总局式样中没有的执法文书可参照我局下发的执法文书,统一公布本单位使用的执法文书式样。 二、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可通过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网站下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并组织学习培训,确保正确使用行政执法文书。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