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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委托扬州市信息办验收省软件和集成电路业专项经费项目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苏省信息产业厅

【发文字号】 苏信软[2008]19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扬州市信息办: 根据你办申请,现委托你办对2005年度省软件和集成电路业专项经费资助的扬州恒春电子有限公司的 “国土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及扬州双鸿电子有限公司的“可组态智能铝箔tv特性测试系统”等两个项目进行验收。 为加强对省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专项经费资助项目的科学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和效益,请严格按照《江苏省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专项经费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苏信软[2008]58号)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请将专家结论意见和验收材料报送我厅。

二00八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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