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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十一”国庆节期间及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发部门】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政府

【发文字号】 酉阳府办发[2008]15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当前,我县已进入了森林防火警戒期,尤其是随着“十一”国庆节的来临,上山游玩的人流剧增,加上秋收秋种季节野外用火活动增加,火源控制难度较大,森林火险系数增高。为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详和的节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认真做好“十一”国庆节及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火患猛于虎,责任重于山。各乡镇各部门要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认识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对“十一”国庆节及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发动、再部署,切实把防扑火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靠前抓,一旦发生险情,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国有林场、集体林场要对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要认真的细化和落实;林区的每个村社、居民点、每个山头、林地都要落实具体责任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 二、组建队伍,加强防范 根据当前我县森林防火工作现状和实际需要,县城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加快组建一支以武警部队、青壮年干部职工为主体的80人的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队伍;各部门要成立以青壮年干部职工为主的扑火预备队伍;各乡镇要组织以民兵预备役、农村青壮年为主体的30-40人的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队伍。各级扑火突击队、义务扑火队等各种扑火力量,要全面进入临战状态,备足扑火物资,作好扑大火的准备。现有的扑火机具设备,要保持完好备用。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加强组织指挥,集中优势兵力,科学组织扑救,真正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三、加强排查,消除隐患 各乡镇各部门要立即部署,组织开展一次森林安全隐患大排查。由分管领导、林业站负责同志带队组织工作组,深入重点林区,分片包点开展督促检查,对多火灾区、高火险区和防火重点地区要选派得力人员,由领导带队进行蹲点督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明确整改要求,限期消除隐患。对精神病人和弱智者要落实监护人和监管措施,坚决防止其违规用火。所有护林员要全部到位巡逻,及时制止和查处野外违章用火。对造成森林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增强意识 各乡镇各部门要继续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和“群防群治”的原则,扩大宣传教育的广度,强化宣传教育的深度,突出宣传教育的重点,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打牢森林防火的第一道防线。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电视台、酉阳报社等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加大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成功作法的报道。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防火知识培训,提高干部群众防火、扑火和安全避火的技能。 五、统一调度,科学扑救 各乡镇各部门要作好防范大的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和人员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组织扑救工作,做到反映要迅速、行动要果断、措施要有力,要全力将损失降到最小程度。同时,各参加扑救的人员必须掌握以下要点:一是要依靠科学扑火,做好各种后勤保障工作,确保通讯畅通、指挥调度有效,不盲目出动、盲目扑救;二是要及时发动群众扑火,一旦发生火灾,要积极把群众组织动员起来,把各方面的力量组织动员起来;三是要服从指挥扑火,统一调度,统一行动,不打乱仗;四是要确保安全扑火,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决杜绝出现扑火人员伤亡事故。 六、强化职守,畅通信息 “十一”国庆节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领导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重要信息及时上报制度。既要保证信息畅通,又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上报,以确保灾情信息的迅速报告而又准确无误。对迟报、瞒报火情贻误时机,酿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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