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08〕97号)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对现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经研究,决定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9件规范性文件予以重新公布。重新公布后的规范性文件,可以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本公告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怀化市人民政府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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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 件 名 |
文 号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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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 |
怀政发〔2001〕5号 |
200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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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档案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
怀政发〔2001〕13号 |
20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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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爱卫会关于加强除“四害”工作意见的通知 |
怀政办发〔2001〕5号 |
2001.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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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征地补偿安置规定》的通知 |
怀政办发〔2003〕6号 |
200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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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城市基础设施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打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怀政发〔2003〕13号 |
2003.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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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城市基础设施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打捆项目偿债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怀政发〔2003〕14号 |
2003.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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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林业局《怀化市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怀政办发〔2003〕24号 |
200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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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契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
怀政办函〔2003〕47号 |
2003.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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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城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怀政发〔2005〕5号 |
2005.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