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万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海口市dc万国商厦小区业主委员会投诉举报你公司(原海南物业管理公司)弄虚作假,骗取物业收费许可证一案,经我局核查,证实你公司向我局申领收费许可证时,所报相关材料虚假,将实际管理物业面积1.1万平方米虚报3.5万平方米,并且存在伪造签名之嫌。导致核准的收费许可证收费标准偏高,侵害了业主的利益,造成收费纠纷不断。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撤销原海南省物价局核发的证号为b0128128-1号收费许可证,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撤销你公司证号为b0128128-1号收费许可证后,你公司对海口市dc万国商厦实施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应依据有关规定重新核定,2006年8月1日前已按原收费标准收取的费用,按重新审核的标准多退少补。 二、2006年8月1日以后的收费标准按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海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琼发改收费[2006]1052号文)相关规定执行,写字楼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不需到我局备案,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相互协商确定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