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新中国成立59周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既要搞好今年的庆祝活动,又要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和稳定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搞好新中国成立59周年庆祝活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突出庆祝活动思想内涵,创新庆祝活动形式,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的时代主旋律,激励全市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推动七台河市经济社会跳跃式发展而努力奋斗。各区县、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活动热烈有序开展。庆祝活动要突出思想内涵,坚持团结鼓劲,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努力营造隆重热烈、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同时要坚决防止铺张浪费,切实做到厉行节约。 二、搞好新中国成立59周年庆祝活动的同时,各区县、各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吸取最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连续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的教训,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把食品安全、公共安全和生产安全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在事故防范上下大功夫,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稳定。 三、各区县、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的政务值班、值宿和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制度;要加强督促检查;注意掌握安全和稳定动态,对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和可能发生的煤矿、企业、城区客运等群体上访的苗头倾向,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对迟报、漏报、瞒报重要信息的,要从严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于9月28日前将国庆节放假期间值班值宿安排分别报市委办秘书科、市政府总值班室。市委政务值班电话:0464-8263049;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0464-8272345。 四、要继续贯彻执行市级领导和市委、市政府各部门负责人节日期间外出请假报告制度。市委常委,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国庆节期间外出必须向市委书记请假;市政府副市长、市长助理、市政府正副秘书长,职业学院院长国庆节期间外出必须向市长请假;市人大、市政协副职领导国庆节期间外出,向本单位主要领导请假;市委、市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和区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国庆节期间外出分别向市委常务副书记或市委、市政府秘书长请假。涉及安全、稳定以及水、电、煤气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部门负责人国庆节期间原则上不得外出,同时要保证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 五、各类工业企业特别是煤炭生产及深加工和涉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生产的企业,节日期间要加强值班和监控,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遵守工艺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确保安全生产。 六、各区县、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制度。要将车站、商场等人群集中的场所,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等文化餐饮场所,以及旅游风景区等公共场所作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全面抓好城市消防工作,认真检查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严防各类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七、交通、公安部门及有关企业,要坚决杜绝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和超载、车辆超速、违章行驶等违反安全规定的现象,严格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座交通工具,确保运输安全。 八、各区县、各部门和单位要从“三个代表”的高度,千方百计做好社会稳定工作,要积极排查信访隐患,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要依法治访、建立信访责任制、果断处理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的稳定。 九、各新闻媒体、企业、街道和学校要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在组织外出旅游、度假等活动中,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