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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核验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发文字号】 苏新出报字[2008]4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新闻出版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单位: 内部资料核验工作是加强对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和《江苏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管理办法》(苏新出报字〔2008〕34号)的规定,我局定于2008年12月1日至31日对全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进行核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范围:凡编入我省“苏新出准印js--××××号”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均须参加本次核验。 二、核验内容: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和《江苏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管理办法》(苏新出报字〔2008〕34号)的规定,对各出版单位遵守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同时组织对2008年所出版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的内容进行审读。 三、核验要求:对2008年以来未正常出版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予以缓验;对严重违规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予以撤销准印证;对逾期不办理核验手续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根据《江苏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其《准印证》自动失效。 四、核验程序: 1.省、部属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如编号为:苏新出准印js--s×××号)的核验工作由我局组织实施,有关出版单位请于2008年12月1日至12日前到我局政务大厅提交核验材料。我局在组织对有关样本进行集中审读后,根据审读情况于2008年12月31日前分别做出通过核验、缓验或撤销准印证的处理。核验结果将通过省新闻出版局网站业务公告栏进行告知(我局网址:www.jsxwcbj.gov.cn)。2009年1月15日后请各出版单位主动到我局政务大厅领取新版《江苏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新版《准印证》有效期至2009年6月30日。 2.各市属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如编号为:苏新出准印js--a×××号)的核验工作,委托各市新闻出版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审读和核验。各市新闻出版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可根据各自核验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安排好各市的核验工作日程,但须于2008年12月31日前将审读和核验意见报我局。具体结果请用附表三《各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核验情况名录表》(excel合并表格统一形式)发到我局报刊处电子信箱内(bkglc@163.com),各市局在上报附表三后,方可领取新版《江苏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填写打印后分别发放。 五、核验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填写附表一《江苏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核验表》(1份)、附表二《江苏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核验自检表》(1份)(表格可通过登录我局网站:www.jsxwcbj.gov.cn,点击首页上政务公告栏《核验通知》、办事指南、业务处室简讯或通过表格下载栏下载); 2.2008年11月底以前出版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样本各一册; 3.2008年度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 4.发生登记项目变更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单位的变更申请,如:编辑部地址、电话变更的单位,也请随核验材料附上,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六、核验地点: 南京市高云岭56号,邮编:210009。 受理承办部门: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政务大厅。 电话:025-83216601,025-83216606,025-83216609; 核验审批部门: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报刊管理处。 电话:025-83371350;联系人:刘光祖。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和我局《江苏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管理办法》,自2009年起,每半年对全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进行核验,时间为每年6月和12月。请各市新闻出版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及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单位根据我局安排,分别及时开展核验工作和办理核验手续。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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