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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督处关于进一步加强三鹿奶粉事件患病婴幼儿救治药品监督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发部门】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督处

【发文字号】 甘食药监市函[2008]2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稽查局: 近期发生的三鹿奶粉事件,给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婴幼儿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损害。当前,患病婴幼儿救治正处于关键阶段,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特别是救治药品的质量监管,确保三鹿奶粉事件患病婴幼儿救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9月25日省局局长办公会精神和省局《关于做好三鹿牌奶粉重大安全事故患病婴幼儿救治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甘食药监办〔2008〕46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三鹿奶粉事件患病婴幼儿救治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甘食药监办[2008]463号)的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制定详细的监督检查管理计划,加大对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到对辖区内涉药单位尤其是批发企业的动态监管。对所有涉及三鹿奶粉事件患病婴幼儿救治相关的药品要做到购销渠道规范,验收存储符合要求,销售记录清晰、质量可靠。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要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处罚力度。 二、要充分利用药品快速鉴别等手段,加大对碳酸氢钠注射液(片剂)、枸橼酸钾颗粒、葡萄糖注射液、维生素c注射液等救治相关药品的质量筛查,对怀疑质量有问题的要立即按照《关于印发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6〕379号)等规定抽样送药品检验所检验。对经抽验不合格药品的涉药单位要加大处罚力度,切实保障救治药品的质量。监督抽验情况(见附件)根据省局市场处《关于紧急上报三鹿奶粉事件救治药品监督检查情况的函》(甘食药监市函2008[19]号)的要求及时上报。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督处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市、州局)三鹿奶粉事件救治药品监督抽验统计表

品种

抽验批数

合格

不合格

碳酸氢钠注射液(片)

     

枸橼酸钾颗粒

     

葡萄糖注射液

     

维生素c注射液

     

其它品种

     

合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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