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中心支公司(筹)开业验收的请示》(泰康贵发〔2008〕10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中心支公司开业。 二、同意蓝捷任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三、核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中心支公司的营业地址为毕节市桂花路53-58号川滇综合楼第五层,经营区域为毕节市行政辖区。 四、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中心支公司业务范围由你公司在业务经营范围内授权决定。 五、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中心支公司应严格按照核定的营业地址、经营区域及业务范围开展保险经营活动。 请你公司接此批复后,按有关规定到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