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直各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直属单位2007年度党政工作目标考核分解意见说明》(黑卫机函[2007]391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促进社会和谐。通过对各单位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评定,激励厅直全体党员干部和广大卫生人员振奋精神,继续解放思想,坚持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促进全省卫生事业与改革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核时间安排 (一)2008年11月25日-12月25日各单位自检自查。 (二)拟定2009年1月6日-1月16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厅考核组对各单位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标准和等次比例 依据卫生厅下达的《卫生厅直属单位2008年工作目标实施责任书》进行考核,主要考核:1、主要责任目标完成情况;2、主要共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3、各单位有关加分、减分情况。 考核评价分数为110分。其中:主要职能责任目标为60分,主要共性责任目标为30分,民意测评10分,厅领导综合评价10分(分管厅长5分,主要厅领导5分)。 本年度评定各等次比例:优秀单位按60%左右掌握;良好单位按32%左右掌握;达标单位按8%左右掌握;未达标的单位不受比例限制。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组集中考核。由厅目标办组织协调厅有关处室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各单位主要职能责任目标和共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及有关加分、减分情况进行考核。 1、上报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各单位将2008年度主要职能责任目标和主要共性目标完成情况及2009年度主要工作责任目标的报告于2008年12月30日前上报厅目标办(厅机关党委),同时抄报厅机关党委、人事处、办公室、纪检、法规等共性责任主管处室。 2、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大会由被考核单位主持,考核组参加。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本单位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参会范围为被考核单位全体职工(人数超过150人为中层以上干部)。 3、进行民主测评。对厅直单位党政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民主测评,被考核单位按测评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4、查阅相关资料。重点查阅用来说明单位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责任目标设定情况和奖惩情况的文字材料及相关资料。 5、对加分、减分因素考核认定。(1)受到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表彰奖励的,集体一项加10分,个人一项加5分;受到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的,集体一项加5分,个人一项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有关委办厅局及群团组织表彰奖励的,集体一项加2分,个人一项加0.5分;受到卫生厅党群组织表彰奖励的,集体一项加 0.5分,个人一项加0.1分;在国家报刊正面宣传(专业技术消息除外)报导,集体一项加2分,个人一项加0.2分。其他需要加分的项目(如积极主动完成上级部门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依据有关规定,参照上述分值予以加分。(2)领导班子成员中受到违纪违法处理的,按处分等级一件减1-5分;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恶劣影响的事故,一次减2-5分;科以下违法违纪案件, 一件扣0.2分;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经查实扣1-5分;在媒体上曝光,在国内、省内造成影响,扣2-5分。 6、进行实地考察。对被考核单位主要职能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考察。 7、形成考核材料。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写出考核结果报告(各项主要职能责任目标完成结果、加分减分情况、意见和建议),向卫生厅目标办汇报,并上报有关材料。 (二)共性责任主管处室考核。厅机关党委、人事处、办公室(信访、安全、文档管理)、纪检、法规等共性责任主管处室根据平时考核,搞好对各单位主要共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年度考核评定。 1、各共性责任主管处室对被考核单位按全年工作完成的实际情况进行量化打分,确定各单位主要共性责任目标所得的分数。 2、各共性责任主管处室将评定结果填写《卫生厅直属单位2008年工作目标实施责任书主要共性责任目标考核分数统计表》,以正式函件上报卫生厅目标办。 (三)民主测评。民意测评总分为10分。要搞好测评前的问卷说明,使每个参加测评人员明确:1、测评是对本单位的综合评价;2、测评是对本单位年度责任制完成情况的总体印象。测评采取问卷形式,设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档次。对班子成员考核另用一张卷,由考核组发放并当场收回。 (四)卫生厅领导评价打分。厅目标办将考核组考核结果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各分管厅领导汇报,参照共性责任目标各等次所占比例、分值,由各分管厅领导进行评价打分。 (五)考核情况汇总。厅目标办对考评情况进行汇总,将汇总情况上报厅目标办领导小组。 (六)厅主要领导进行综合评价。 (七)召开厅目标办领导小组会议。对各单位2008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和考核评定结果进行审核。 (八)厅党组会议。审定2008年度卫生厅直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定结果及奖励标准。 五、组织实施 2008年度厅直单位目标考核工作,在卫生厅责任目标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考核工作由厅目标办负责。考核工作从2009年1月上旬开始至1月中旬结束。 (一)考核组的组成。由厅机关有关处室抽调干部组成4个考核组,每组4人共20人,分别由各处处长担任考核组组长。 (二)考核组分工及人员名单(略)。 六、几点要求 (一)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搞好考核工作。充分认识这项工作是卫生厅党组提出的具有全局性、开拓性和挑战性的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性性建设的有力措施,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以对厅党组高度负责,对厅直各单位高度负责的精神,高质量地完成好考核任务。 (二)坚持实事求是。在考核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在考核评定各单位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避免流于形式,反对弄虚作假。考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厅目标办报告。 (三)突出卫生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的责任目标。对单位承担的卫生厅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要进行重点考核。 (四)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各考核组组长负总责,全体考核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不受各种影响,严格把关。遵守考核工作纪律,不在考核单位用餐,不参加娱乐活动,不接受馈赠物品,严守保密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