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对李喜军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安邦发〔2008〕12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核准李喜军担任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请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30日内作出任命决定,并将任命决定报告我局。 此复
二oo八年九月十九日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对李喜军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安邦发〔2008〕12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核准李喜军担任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请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30日内作出任命决定,并将任命决定报告我局。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