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2008年“十一”即将到来,为了做好“十一”假日旅游工作,促进我市旅游业持续发展,根据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2008年“十一”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做好“十一”假日旅游工作的重要性 今年“十一”假期正值北京奥运会刚刚结束和四川汶川大地震灾后全国旅游市场恢复的重要时期。做好“十一”假日旅游工作,对于推动灾后旅游市场恢复、刺激国内居民消费、促进旅游业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因此,做好“十一”假日旅游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提高对做好“十一”假日旅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旋律和“健康安全第一”这一工作主线,按照“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要求,在总结以往假日旅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早谋划、早部署,充分利用奥运之后的市场效应,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进一步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切实做好各项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确保假日旅游市场繁荣有序,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一个欢乐祥和的长假。 二、狠抓落实,确保“十一”假日旅游安全有序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旅游安全意识,高度重视假日旅游的特殊性,将旅游安全工作作为整个假日旅游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办公室和省政府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假日旅游协调机制,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十一”假日旅游安全有序。 1、进一步强化旅游安全监管。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旅游安全监管,要对游客密集场所、交通集散地、旅游住宿设施、旅游景区、旅游餐饮场所、大型游览游乐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增强安全保障能力。要重点做好旅游车辆和旅游道路等旅游交通、游览环节的动态检查和及时维护,由于今年我市加大了对古城保护修复和城市道路改造力度,迎宾东西路、御河南北路等市区主要道路正在改造,京大高速公路与大运高速公路相交跨线桥路段进行新建立交桥工程,交通压力陡增,假日期间,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要增派警力,增强重点路段和道口的警示标识,规范道路车辆运营行为,确保市区主要路段和通往旅游景区景点道路畅通,以良好的形象,迎接海内外宾客。要进一步强化对旅游景区和住宿餐饮接待单位的安全监管,特别是要加强食品卫生、游览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落实重点景区、重点地段、重点时段的安全防护措施,实行旅游高峰期人员控制与分流。交通、公安、交警、民航、铁路、公路、市政公用、安监、旅游等部门要切实加强联合监管,协调运力安排,确保假日旅游安全畅通。 2、加强对大型节庆娱乐活动的监管。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谁审批谁负责”、“谁主办谁落实”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大型节庆娱乐活动的安全监管,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群死群伤等恶性事故。 3、加强对出境旅游的安全防范。假日旅游期间,旅游、公安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出境游市场秩序的整治力度,加强出境旅游安全防范工作,各出境旅游组团社要高度重视出境旅游安全保障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措施,增强游客的安全意识,努力化解出境旅游风险,切实保障旅游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认真做好对探险旅游和自驾车旅游的安全引导。近几年来,我市探险旅游和自驾车旅游逐步兴起,发展较快,但其组织程度较低,安全保障机制还未形成,容易发生各类事故。为此,各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地做好对探险旅游和自驾车旅游的安全引导工作,有效建立有关救援体系和应急机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实现安全旅游。 5、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教育培训。各旅游接待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从业人员的旅游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增强对突发事件的认知和处置能力。要加强旅游团队的安全保障工作,提高安全防控等级,及时提醒游客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团队旅游安全。 6、加强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准备。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做好监测预警、信息沟通和出行提示,旅游、公安、交通、民航、铁路、公路、卫生、食品、气象等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交通拥堵、灾害天气、公共卫生事件等可能影响出行的风险隐患进行提示预警,同时,要针对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应急值守,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三、扩大供给,丰富假日旅游市场 经过近十年假日旅游的运作,我市假日旅游市场日趋成熟,假日旅游产品日益丰富,居民出游消费更加理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科学发展要求,认真分析预测“十一”假日旅游市场的需求特点,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有针对性地组织好假日旅游产品的供给。要结合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适时推出以“共庆祖国生日、共贺奥运成功、共享假日欢乐”为主线的群众参与性强的旅游节庆活动,营造和谐快乐的假日氛围。要进一步加强对假日旅游发展的舆论引导,做好旅游信息预告和发布工作,开展以引导性为主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发挥假日旅游的综合效应。在宣传乡村旅游、生态旅游、健身、科教、休闲度假游等新兴旅游产品的同时,兼顾传统观光旅游产品,倡导健康有益的假日休闲生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满足广大游客多样化的出游需求。 四、规范市场,努力营造良好的假日旅游环境 “十一”假日旅游期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假日旅游市场的规范和引导,努力营造和谐、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旅游、工商、公安、商务、物价、质监、交通、文物、文化、卫生、食品、市政公用等部门,要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整顿、净化旅游市场。要加强对旅游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旅游广告、擅自降低服务标准、哄抬物价和“零负团费”、以次充好、强迫消费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各旅游接待单位要广泛开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活动,提高假日旅游服务质量。要强化对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培训,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服务行为;要加强对旅游餐饮和购物的规范管理,严把旅游食品卫生安全关,禁止强迫和变相强迫游客消费,严查假冒伪劣商品,坚决打击和惩治损害旅游者权益的各种不正当经营行为;要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规范旅游客运市场秩序,规范城市周边和短线旅游市场,净化旅游景区的游览环境;要提高出境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中国的旅游形象和国家形象。各有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建立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切实做好旅游投诉的受理与处理工作。在做好旅游市场整顿的同时,要广泛宣传《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倡导游客理性出游、文明出游,在全社会掀起新一轮旅游文明活动热潮,促进文明旅游,健康旅游。 五、密切协作,进一步提升假日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根据假日旅游工作的特点和要求,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切实提高假日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假日旅游协调机制,密切协作,上下联动,有针对性地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努力发挥在旅游出行、参观游览、餐饮住宿以及安全保障、引导消费、服务质量监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升假日旅游工作效能,使假日旅游工作正常、高效运转。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假日旅游工作制度,建立旅游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增强社会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拓展渠道,充分调动旅游接待单位、公共机构等多方面的积极性,完善假日旅游监测预测体系,做好市场预测及交通、住宿、景区等重点环节的流量监测,多渠道发布动态信息,合理有效引导游客流向。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围绕国庆和奥运主题,报道丰富多彩的旅游活动,大力宣传企业诚信经营、游客文明旅游的行为。在实际工作中,要创新方式,运用现场咨询、宣传手册、咨询电话等形式,提供直接面向游客的消费提示和出行信息服务。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假日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值班,随时受理旅游投诉,快速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六、及时准确,认真做好假日旅游统计预报和信息工作 各有关单位特别是铁路、交通等运输企业以及大型商业零售企业、旅游宾馆、社会餐馆要按照全国假日办和国家统计局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市假日办上报有关统计数字和信息简报,以便及时汇总上报。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于9月28日前将“十一”假日旅游的工作方案和值班电话、投诉电话、负责人的联系方式报市假日办。市假日办设在大同市旅游局。 联系电话:0352-5137307 5137310 传真:0352-5137297 5137309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