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人事局: 你局《关于设立重庆市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市场巴南分市场的请示》(巴南人事文〔2008〕1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区以巴南区人才市场为基础设立毕业生就业常设市场,名称为:重庆大学生就业市场巴南分市场。分市场日常管理、运行由巴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在重庆大学生就业市场的指导下开展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此复
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
巴南区人事局: 你局《关于设立重庆市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市场巴南分市场的请示》(巴南人事文〔2008〕1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区以巴南区人才市场为基础设立毕业生就业常设市场,名称为:重庆大学生就业市场巴南分市场。分市场日常管理、运行由巴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在重庆大学生就业市场的指导下开展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