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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节能暨分户验收专项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黑建质[2008]5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 为了贯彻落实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黑龙江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和相关规范标准,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建筑节能质量意识,做好分户验收工作,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建筑节能暨分户验收专项监督执法检查活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建筑节能暨分户验收专项监督执法检查,掌握各地市建筑节能暨分户验收工作推进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强化质量监督力度,进一步增强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指导各地更好地开展建筑节能暨分户验收工作,不断促进我省建筑节能暨分户验收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检查范围 全省在建及竣工房屋建筑工程。 三、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建筑节能验收规范情况; (二)施工、监理单位按图施工、监理情况;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和备案情况; (四)工程实体质量和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 (五)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情况。 四、检查时间安排 10月下旬开始,具体到达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五、检查组的组成 省建设厅成立专项监督执法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李文芳 省建设厅副厅长 副组长:王公山 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站长 郑纯共 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副站长 成 员:孙增志 李会义 周东泉 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下设两个检查组: 第一检查组: 组 长: 李会义 成 员:徐刚 冮明军 王殿海 专家2人 检查城市:大庆 齐齐哈尔 黑河 农垦 绥化 伊春大兴安岭 第二检查组: 组 长:周东泉 成 员:姜英洲 高晓旭 专家2人 检查城市: 牡丹江 鸡西 七台河 双鸭山 佳木斯 鹤岗 哈尔滨 森工 六、检查程序 (一)听取受检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筑节能暨分户验收情况的汇报,内容应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下一步工作的思路和建议(要有书面文字材料)。 (二)随机确定受检工程 1、各市提供被查工程项目台帐,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名称、建筑面积、结构形式、节能体系、形象进度等; 2、随机确定工程项目 哈尔滨市(含开发区、松北区)在建建筑工程抽8项,竣工工程抽4项;其它市在建建筑工程抽4项,竣工工程抽2项。 (三)现场检查工程 1、在建工程: (1)工程实体质量检查; (2)工程资料检查; (3)质量责任主体行为检查; (4)对责任主体不良行为和违反强制性条文情况现场笔录,要求责任主体签字。 2、竣工工程: 对分户验收情况进行检查 (四)每个地市检查结束后,将检查情况向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 (五)全省检查结束后,印发检查通报,表扬工作开展好的地(市)主管部门和责任主体,同时对责任主体不良行为和违反强制性条文情况进行处罚; 七、有关要求 (一)被检查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测单位务必到场,并准备好相关单位资质、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包括建筑节能培训证书)、质量文件和工程资料等,以便核查。凡提供不出原件的,视为没有。 (二)具体人员组成、抵达各地的时间、日程安排由各检查组组长提前另行通知。 (三)各地要严格遵守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接待工作从简。

二00八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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