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 市规划局、北湖区人民政府、苏仙区人民政府制定的《关于市规划区范围内部分镇乡村委托北湖苏仙两区人民政府进行规划管理的意见(试行)》(郴规〔2008〕28号)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市规划局、北湖区人民政府、苏仙区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市规划区范围内镇乡村规划管理工作。
二○○八年九月九日
关于市规划区范围内部分镇乡村委托北湖苏仙两区人民政府进行规划管理的意见(试行)
(市规划局、北湖区人民政府、苏仙区人民政府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为加强市规划区镇乡村规划管理,理顺北湖、苏仙两区规划管理体制,改善两区部分镇乡村规划管理薄弱、建设不规范的局面,实现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依法行政、分级管理、方便高效、公开公正等原则,明确两区政府的规划管理职责,建立权责统一、高效便民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委托管理范围
(一)除郴江镇、白鹿洞镇、白露塘镇、市郊乡行政区域,万华岩镇镇区及万华岩风景区范围外,两区所辖其他镇乡村的规划工作分别委托两区管理。
(二)郴资桂高等级公路沿线水沟外缘两侧100米以内东至桥口镇、西至华塘镇范围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管理,以外区域委托两区管理。
(三)委托两区管理范围内的重要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产业项目的选址、用地、工程规划许可按照市发展改革部门对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权限,实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管理和委托两区管理两种形式。由国家、省、市发改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其他的由两区审批。
三、规划管理内容
(一)规划编制与审批。委托两区管理的镇、乡、村庄规划(含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由镇、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后经两区规划管理机构组织审查,分别报两区人民政府审批。栖凤渡镇、许家洞镇、桥口镇、良田镇、坳上镇、万华岩镇、石盖塘镇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委员会组织审查通过、经区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二)规划实施。两区依据批准的规划实施管理,委托两区管理的建设项目选址、用地、工程等规划许可由两区规划管理机构负责审查审批,核发规划许可证书。
(三)规划执法。委托两区管理的建设项目的规划验收、违法建设查处与强制拆除、建设规划纠纷调处及档案资料管理等由两区规划管理机构负责。
四、规划管理要求
(一)编制城乡规划是政府的法定职责,两区政府要切实加强镇、乡、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确定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计划与编制时序。两区规划管理机构负责规划管理工作,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
(二)委托两区管理的镇、乡、村庄规划编制应由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镇规划审批前应当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经审批的镇乡总体规划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三)规划许可证书由两区规划管理机构定期到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每年1月、7月上旬将项目审批发证清单上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四)违法建设处罚、违法建设没收和违法建设强制执行由两区政府依据《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
(五)委托两区管理的项目档案资料由两区规划管理机构统一收集管理,按有关规定移交市城建档案馆保管。
(六)规划管理过程中的地形图测量、规划评审论证、规划设计等服务性收费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得开征国家、省、市禁止的收费项目。
(七)两区规划管理机构应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采取方便基层、方便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具体措施,参照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规定程序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规范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并依法公示。
五、监督检查和纠错机制
(一)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依法加强对两区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指导,从2009年开始将两区规划管理纳入县(市)同级监督检查范围,加强对两区规划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撤销或者直接撤销两区规划管理机构违法作出的行政许可。
(三)受委托规划管理机构的违法审批行为没有改正前不得审批新的建设项目。
(四)因受委托单位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两区负责。
六、管理机构、人员及经费
(一)两区可按上述意见在区内调剂编制,设立或确定区级规划管理机构,配备5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负责镇乡村规划管理工作。乡镇可聘用有一定工作经验的规划协管员协助两区的规划管理工作。
(二)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规划管理机构的工作经费和编制经费分别由两区政府从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
七、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与两区规划管理机构依法办理委托执法手续。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与两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八、本意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