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保险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你公司《太平保险贵州分公司关于申请办理贵阳林城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的请示》(太平黔发〔2008〕5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代为申报的“贵阳林城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见附件)。 二、你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与《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管理,并提示保险兼业代理单位及时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附件:核准资格的保险兼业代理单位名单
二○○八年九月八日
附件:
核准资格的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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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兼业代理许可证编号 |
代理险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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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贵阳林城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52010266699017800 |
机动车辆险、人身意外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