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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核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黔保监中介[2008]49号)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发文字号】 黔保监中介[2008]4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太平保险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你公司《太平保险贵州分公司关于申请办理金沙县金城小型汽车修理厂等单位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的请示》(太平黔发〔2008〕5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代为申报的“金沙县金城小型汽车修理厂”等五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见附件)。 二、你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与《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管理,并提示保险兼业代理单位及时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附件:核准资格的保险兼业代理单位名单

二○○八年九月八日
附件: 核准资格的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兼业代理许可证编号

代理险种

1

金沙县金城小型汽车修理厂

 522424l0329293700

机动车辆险、人身意外险

2

 

开阳鸿运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尚嵇分公司

 52032167544368600

  机动车辆险、人身意外险、货运险

3

开阳鸿运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羊场分公司

 52012167543439200

机动车辆险、人身意外险、货运险

4

桐梓县吉康运输有限公司

 52032267541629000

机动车辆险、人身意外险、货运险

5

贵州其壮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52010267542458100

机动车辆险、人身意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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