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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建立上海建筑职业教育集团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教委职[2010]3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 你们《关于组建上海建筑职业教育集团的请示》(沪建集建校〔2010〕19号)收悉。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本市推进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沪教委职成〔2007〕26号),经我委组织专家组评议审核并研究,同意建立上海建筑职业教育集团。 希望你们充分依托行业企业,进一步探索校企共同办学、合作育人,创新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完善职业教育集团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明晰目标,突出重点,强化发展特色,创新运行机制,形成上海建筑职业教育集团的品牌效应。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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