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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省排污申报审核汇总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颁发部门】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字号】 湘环发[2008]6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环境保护保局: 按照《关于加强排污申报与核定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97号)和《关于做好2007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报告汇审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07]152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对2007年度全省的排污申报审核汇总数据进行了考评,经研究,决定授予: 怀化市环境监察支队、常德市环境监察支队、邵阳市环境监察支队三个单位排污申报核定工作一等奖。长沙市环境监察支队、株洲市环境监察支队、湘潭市环境监察支队、衡阳市环境监察支队、岳阳市环境监察支队、张家界市环境监察支队、益阳市环境监察支队、郴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永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娄底市环境监察支队、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十一个单位排污申报核定工作二等奖。 希望获奖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励,保质保量完成每年度的排污申报审核汇总工作。为共同开创我省排污申报审核汇总工作的新局面而努力。

二〇〇八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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