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金华市支援青川县四乡镇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9月4日
金华市支援青川县四乡镇灾后恢复重建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市对口支援四川省青川县四乡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根据《浙江省支援青川县灾后恢复重建方案》明确的任务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对口支援的原则
(一)坚持以当地为主、我市积极援建相结合的原则。在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按照《灾后重建规划》,在充分协商基础上,尽最大努力,为灾区重建提供最急需的支援。
(二)坚持对口支援、统分结合的原则。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市本级和义乌、永康、东阳等3个县(市)分别对口支援青川县的孔溪乡、板桥乡、骑马乡和观音店乡。
对口支援的主要职责是:按照省里部署要求,分工负责、分头实施、分级落实。负责对口支援乡镇工作的组织协调;帮助对口支援乡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按照省统一援建项目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相关项目计划的实施和质量检查工作;帮助对口乡镇开展劳务输出和培训,以及急需人才、技术等其他方面的支持;负责对口支援乡镇援建工作的情况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在各级政府加大对口支援工作力度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多形式、多渠道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对口支援的安排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市本级及义乌市、永康市、东阳市分别承担对口支援任务,未安排对口支援乡镇的县(市、区),可通过提供选派医务人员、师资和农业科技、农民工培训等形式进行支援。
市级机关中的发改、经委、贸粮、科技、建设、规划、交通、水利、教育、卫生、广电、林业、旅游等部门,要及时提供规划、建设、管理、科技等方面的指导服务。其他部门也应积极做好对口支援的相关服务工作。
本次安排仅限于对口支援青川县四乡镇的灾后重建,原确定的我市对口帮扶和对口支援任务结对关系不变。
三、对口支援的内容、方式和任务
坚持“硬件”与“软件”相结合,“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调动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多种力量,优先解决灾区群众基本生活生产条件。
(一)对口支援的内容和方式根据《浙江省支援青川县灾后恢复重建方案》有关要求,与当地政府协商确定。
(二)对口援建项目和资金根据省里统一部署和下达的计划实施。
(三)援建的重点是帮助搞好规划,恢复建设城乡住房、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同时开展人才培训、科技支持等服务。
四、对口支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在市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抗震救灾领导小组)下设金华市支援青川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援建办)和金华市支援青川县灾后恢复重建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援建指挥部)。
市援建办设在市发改委,市发改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等部门负责人担任。市援建办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援建工作,拟订援建项目规划、资金筹措计划以及分年度项目实施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检查督促考核援建计划实施进度及工作情况,并统计、报送相关信息;负责市本级及义乌市、永康市、东阳市援建工作的联系协调,并组织其他县(市、区)和社会各界参与对口支援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人力、物力、智力等方面的支援工作;负责与市援建指挥部的联系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
市援建指挥部设在青川县孔溪乡,设指挥长1名、副指挥长若干名,并根据需要从相关部门选调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身体条件好的中青年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指挥部工作人员。市援建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建立党组织。干部管理参照援藏的相应政策。市援建指挥部负责市本级对口支援乡镇援建项目的指挥、协调以及年度计划的实施工作;负责市本级援建项目建设质量检查和资金使用监督管理;负责市本级援建指挥部队伍的管理;代表金华市与省指挥部和青川县委、县政府就援建工作进行联络协调;负责做好宣传、信息及有关接待工作;做好市委、市政府和市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
义乌、永康、东阳等3个县(市)也应组建相应机构,组织好各自的对口支援工作。
五、对口支援的资金保障
(一)援建资金筹措。按省委、省政府要求,市本级及义乌、永康、东阳三市按上年地方财政收入的1%上缴省财政作为全省统筹援建资金,市本级和义乌、永康、东阳等3个县(市)抗震救灾捐赠款的50%交由省统筹安排,50%由市本级和义乌、永康、东阳等3个县(市)统筹安排用于支援对口乡镇灾后恢复重建。其他县(市)按上年地方财政收入的1%上缴省财政统筹安排,抗震救灾捐赠款全部交由省统筹安排。
对口支援期限按三年安排。市本级对口支援三年援建规划、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援建资金计划由市援建办会同市援建指挥部编制,报经市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同意后,上报省里审定。
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救灾捐款或者“认建”项目等方式出资参与援建,鼓励我市企业及工商业主赴灾区投资创业。具体政策由市援建办根据省、市要求另行制定。
(二)援建工作经费安排。市本级援建工作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主要用于市援建办日常工作经费,市援建指挥部办公场所及生活设施建设,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和办公用品的购置及使用,工作人员往返交通及差旅费等。援建工作经费专款专用,分别拨付给市援建办和市援建指挥部,年底结余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下年预算支出。市援建办和市援建指挥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强援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统筹安排,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援建资金的综合效益。市援建指挥部2008年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局根据派驻人员情况及实际需要按实核拨。
义乌、东阳、永康等3个县(市)援建工作经费由当地财政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