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区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三峡水库蓄水后,库区水面变宽,流速减缓,水质变肥,具备发展天然生态渔业的良好条件。为充分开发利用三峡库区宜渔水面资源,大力培育天然生态渔业产业,现就加快推进三峡库区天然生态渔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三峡库区天然生态渔场的重大意义 (一)建设三峡库区天然生态渔场是改善三峡库区水质、确保三峡库区水域生态安全的需要。发展以人工增殖放流为主的天然生态渔业,通过鱼类的食物链消化吸收水体中氮、磷等富余有机物质,既能有效提高水体自净能力,达到以鱼养水、以鱼活水的目的;又能保护和增殖鱼类资源,促进库区水域生态环境优化。 (二)建设三峡库区天然生态渔场是培育库区主导产业、促进农民和移民增收的需要。渔业的比较效益高、见效快,对促进农民、移民增收具有明显作用。采用科学有效措施发展天然生态渔业,有利于盘活三峡库区闲置水面资源,带动涉渔加工、运输、商贸流通、旅游等相关产业发展,切实解决三峡库区产业空虚问题,拓展农民、移民就业和增收渠道。 (三)建设三峡库区天然生态渔场是增加水产品供给、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需要。目前,我市自产淡水水产品产量不及本地需求量的一半,而市外进入我市销售的水产品尚存在一定的质量安全隐忧。以生产“有机鱼”为主发展三峡库区天然生态渔业,有利于较大幅度地提高我市水产品自给率,有利于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利于稳定水产品市场价格。 (四)建设三峡库区天然生态渔场是合理开发资源、促进长江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三峡水库水域辽阔,库湾库汊较多,消落区面积大,水体交换次数多,溶氧含量高,外源性营养物质丰富,为鱼类自然增殖创造了良好条件。建设天然生态渔场,有利于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三峡库区宜渔水面资源,为长江渔业可持续发展积累经验。 二、建设三峡库区天然生态渔场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建设三峡库区天然生态渔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有限度地利用库区水域,以保护库区水质和生态安全为前提,以发展优质高效生态渔业、促进库区农民和移民增收致富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努力打造国内最大的河道式天然渔场,构建兴渔富民的产业平台。 (二)发展目标。到2012年,实现年产有机水产品2万吨,渔业产值13亿元,综合产值65亿元。到2015年,实现年产有机水产品3万吨,渔业产值20亿元,带动涉渔产业产值100亿元,实现10万农民和移民致富奔小康。 三、建设三峡库区天然生态渔场的重点任务 (一)强力推进“五大工程”。 资源增殖工程。在三峡水库长江干流和一级支流水域,开展长时间、大规模人工增殖放流,前3年每年投放各种规格鱼种1.3亿尾以上,以后每年投放1亿尾左右。同时,养护和修复鱼类产卵场、索饵场和越冬场,促进库区鱼类种群自然恢复和增殖,形成约90万亩左右的天然生态渔场,年产有机水产品达到12500吨。积极引导三峡水库周边农民和移民参与苗种生产、捕捞、加工、储运等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增收致富。 水域牧场工程。以业主承包经营为载体,采取“以水养鱼,以鱼养水”的放牧式作业,在库区不具备通航条件的库湾、库汊,通过设置围栏和人工放流鲢鱼、鳙鱼等净水性放牧品种,建设25万亩左右的“放牧式”生态渔场。年产有机水产品7500吨以上,达到水质改良和生态渔业发展的双赢效果。该工程由市农垦集团选择适宜区域有计划、有步骤地先行试验示范,确保安全可控。 湿地渔业工程。在库区消落带的适宜区域,通过人工种植水生植物强化和完善湿地功能,并补充构建必要的人工洼地,建成消落带湿地生态屏障5万亩左右,因地制宜发展人工湿地名优鱼生态养殖,在控制和减少面源污染源直接流入三峡水库、改善库区水域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年产高价值水产品10000吨以上。该工程由市农垦集团选择适宜区域先行试验,积极稳妥地推进。 质量品牌工程。加强生产环境、苗种、捕捞作业、储藏运输等各个环节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完善水产品加工、流通、船网改造等标准化产业链条,大力推广有机、绿色、无公害水产品生产标准和技术规程,做好相关产品认证工作,培育“三峡有机鱼”品牌。与观光旅游相结合,打造一批集捕捞、垂钓、旅游、餐饮、观赏为一体的休闲渔业基地,推动相关产业集群协同发展。 人才培训工程。按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运作模式,对三峡库区农民、移民进行专业培训。重点开展资源养护、苗种生产、水库捕捞、产品加工、鲜活鱼储运、船网改造、餐饮服务等技术和技能培训,帮助20万农民和移民掌握相关从业技能。 (二)精心培育“四大体系”。 苗种繁育体系。建设水产原良种场15个,更换原种亲本10万公斤。2010年年底前全面启动三峡库区原良种场建设,力争到2012年达到年产各种规格苗种1亿尾、2015年达到年产3亿尾以上的生产能力,基本满足全市苗种需求。 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增殖放流及渔业环境监测中心站1个、监测点21个。建设集水产品质量检测、病害防治于一体的检测站(点)21个,形成完善的监测网络。加强三峡库区渔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和实用技术推广,为广大农民和移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技术服务。 渔业监管体系。加强渔政管理能力建设,强化捕捞和生产安全管理,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市级和三峡库区各区县(自治县)渔港码头,构建渔业动态管理和安全应急指挥系统,更新和完善渔业监管执法装备。 现代营销体系。建立以管理运营公司制、营销市场股份制、农民和移民组织协会制、龙头企业带动制有机结合的三峡库区渔业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水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16个,培育有一定规模的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2户,设立“三峡有机鱼”及其加工产品专销店(柜)100个。 四、建设三峡库区天然生态渔场的保障措施 (一)创新经营管理模式。实行政府引导、业主负责、市场运作的经营管理模式。市级层面以市农垦集团为核心载体,整合市内现有涉渔企业,组建重庆市三峡生态渔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水域牧场建设和湿地渔业发展试点示范,打造“三峡有机鱼”品牌。有效组织库区现有渔民,组建捕捞专业合作组织,健全和完善“公司+渔民”、“公司+专业合作社+渔民”等经营机制,引导龙头企业与专业合作组织和渔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三峡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可参照以上模式推进库区渔业经营管理工作。 (二)加强支撑体系建设。制定三峡库区生态渔场管理办法,配套制定渔业捕捞限额总量、捕捞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及管理办法。实行捕捞准入制度,控制捕捞强度,确保鱼类正常生长和渔民稳步增收。实施科技兴渔战略,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培养渔业科技人才,着力提升我市涉渔科研单位的整体实力。完善三峡库区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根据渔业发展需要配备乡镇水产技术人员。创新渔政执法模式,实行市级统筹与分片区管理相结合、水面管理与市场监管相结合、企业自管与渔政专管相结合的渔政执法监管模式,构建三峡库区渔政管理立体防控网络。 (三)适度开发宜渔资源。允许利用库区周边荒地、半荒地、滩涂地或低产地建设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设施。在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在库区消落区适宜地段(已征未淹土地)开展湿地渔业示范片建设。允许选择库区不通航的适宜库汊和库湾,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拦网增殖,开展水域牧场示范区建设。 (四)科学构建投资体制。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自筹、社会集资、部门扶持的原则,整合不同渠道资金用于天然生态渔场建设,每年确保落实建设资金2亿―3亿元。资金来源主要包括:2011―2020年,每年统筹安排库区移民安稳致富产业发展资金1亿元,每年安排市级财政专项资金5000万元;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和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出资,同时认真落实涉渔建设工程项目补偿资金。市财政安排4500万元专项资金,投入15个原良种场建设项目,支持原良种场建设尽快启动并加快建设,保证明年增殖放流所需的1.3亿尾苗种供应。市级以上资金重点支持和补助增殖放流苗种购买、水产原良种场和库区渔港建设、库区渔政监管执法装备配置及技术支撑体系、现代营销体系建设等公益性、基础性项目。市农垦集团要在投资打造捕捞船队、建设原良种场、构建营销体系的同时,在三峡水库人工增殖放流方面加大投入,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把三峡库区天然生态渔场建设纳入“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各项优惠扶持政策适用范围,按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运作模式和补贴标准统筹安排渔民人才培训工程。积极推进、适时开展渔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 (五)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安全。坚持生态养殖,严禁在三峡库区开展网箱养鱼,禁止向库区水域投饵、投肥等破坏水域生态环境的行为。市和库区各区县(自治县)有关职能部门要严密监测、严格监管,坚决避免污染库区水域的现象发生。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三峡库区各区县(自治县)要把库区渔业作为农民和移民增收的重点产业,加大投入,推进发展。要强化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市农委负责组织实施三峡库区天然生态渔场建设规划,搞好行业管理和技术指导。市移民局要加强三峡库区消落带管理,跟踪落实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履行出资共建三峡库区天然生态渔场的承诺。财政、水利、环保、农综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帮助解决三峡库区天然生态渔场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库区各区县(自治县)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扎实推进三峡库区天然生态渔场建设。要加大督查考核奖惩力度,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确保三峡库区天然生态渔场建设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