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部署,总结宣传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将“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和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引向深入,现就进出口食品安全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检验检疫机构要高度重视进出口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在积极做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宣贯的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质量和安全年”、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对“质量和安全年”以及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抓住典型,积极宣传。 二、总局将会同质检报刊社在《国门时报》开辟“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专栏,集中报道各局辖区开展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果。请各局积极参加,主动投稿。质检报刊社联系人:王树芳、李彦涛、葛春涛。 联系电话:59194170,59154028,59194160,13501385090。 三、总局将根据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和总结会。请各局认真总结辖区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报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