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国土资源局雨花区分局征地拆迁事务所: 你单位《关于请求对洞井镇联盟村有线电视网络拆迁恢复工程费用(比亚迪一期农民保障住房项目)进行审核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03号《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我局对洞井镇联盟村有线电视网络拆迁恢复工程费用(比亚迪一期农民保障住房项目)进行了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洞井镇联盟村有线电视网络拆迁恢复工程(比亚迪一期农民保障住房项目),位于长沙市雨花区洞井镇联盟村。根据省建设厅《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有关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06〕330号)和《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配套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湘建价〔2007〕16号)的规定,经审核:洞井镇联盟村有线电视网络拆迁恢复工程(比亚迪一期农民保障住房项目)送审工程总造价为352723元,审核结论:洞井镇联盟村有线电视网络拆迁恢复工程(比亚迪一期农民保障住房项目)总造价为187363元。 二、你单位在上述工程拆迁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我局审核结论执行,并自觉接受物价检查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