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烟叶收购暨现代烟草农业试点现场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当前烟叶各项工作,提高烟叶收购工作水平,圆满完成2008年烟叶收购工作任务,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收购政策,确保完成烟叶收购任务 各地要严格执行“计划种植,合同收购”烟叶收购政策,切实按合同收购烟叶,对合同内烟叶不拒收、不限收。各烟叶产区要搞好临田估产工作,提前做好摸底统计和登记造册。各地因丰歉造成合同余缺的,由各市(州、地)烟草专卖局在计划范围内自行调剂。各市(州、地)因丰收造成烟叶超计划的,须报省烟草专卖局批准,方可收购,不得无计划、无合同、违反合同规定和跨区域收购烟叶。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烟叶收购价格和税收政策。要严格执行二价区烟叶收购价格,严禁加价或统价、统装收购烟叶。烟叶收购价款一律以电子结算或现金及时支付给烟农,严禁搭配任何物资或用物找零。要严格执行每担30元的烘烤用煤补贴,在收购期间直补烟农。各级地方政府出台的烟叶生产扶持补贴,一律在烟叶收购结束后以物化方式兑付烟农,不得在收购期间兑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烟叶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6〕64号)要求,及时解缴烟叶税。 二、坚持国家烤烟标准,确保烟叶收购等级质量稳定 各地要认真执行烟叶国家标准,切实做到对样收购、准确验级。烟草部门要强化初分预检管理,推行带样入户预检,指导烟农搞好分级扎把,做到部位清、颜色清、等级清、纯度高,打好烟叶等级质量基础。要认真搞好收购眼光的统一协调,做到地区间眼光平衡一致。要合理、平稳掌握好收购眼光,避免收购眼光忽高忽低、前紧后松或前松后紧。要以合同管理为主线,完善烟叶收购管理规程,全面推行编码收购,杜绝“人情烟、关系烟”,确保烟叶收购公平、公正、透明,维护烟农的合法利益。要精简烟叶收购流转环节,全面推行收购成包一体化、松散打包调运,减少烟叶压油损失,提高收购工作效率。要积极稳妥地开展烟叶原收原调试点工作,健全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工作流程,统一烟叶预检、收购、调拨等环节的技术和管理标准,实行流程化作业、制度化管理。要为烟农提供预检袋,严格控制恶性杂物,提高烟叶商品质量。要树立质量控制观念和诚信经营理念,加强与卷烟工业企业的协调沟通和巡回检查指导,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确保烟叶原收原调工作平稳进行。 三、加强烟叶基层建设,提高收购服务管理水平 烟草部门要按照“合理规划、相对集中、方便烟农,有利管理”的原则,加快烟叶基层站(点)建设。要完善各项配套设施,不断改善基层职工的工作环境和烟农售烟条件,为烟农提供优质服务。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烟草部门烟叶工作站(点)建设,加快烟叶站点建设用地审批,为烟草部门提升管理水平和进一步为烟农搞好服务打牢基础。要继续实行约时定点、分期分批交售等多种服务,减少烟农售烟等候时间,构建和谐的烟叶收购环境。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集中运输交售,减轻烟农劳动负担。各级信用联社、烟草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全省烟叶收购电子结算正常运行,提高付款效率,确保资金安全。现代烟草农业试点单位要积极推行入场收购,探索创新收购组织管理模式,确保成功。要加强对烟叶收购人员的岗位培训和政策法规培训,进一步提高收购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政治素质。 四、加快工程实施进度,扎实推进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 各地要继续按照“抓快、抓实、抓质量”的要求,扎实推进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要积极适应现代烟草农业发展要求,按照“因地制宜、统筹安排、整体规划”的原则,突出抓好基本烟田、烟水配套项目、烤房建设、机耕路建设和烟草农业机械等规划,积极整合各方社会资源,抓好协调配套,不断改善烟区生产生活条件,努力使建设项目发挥更好效益。要加快2007年度建设项目的省级抽查验收进度,规范建立项目档案资料。要加大2008年度项目建设的工作力度,切实加强过程控制和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12月底前全面完成2008年度建设任务。要尽快完成2009年度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确保在12月底前完成上报和审批工作,并同步着手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和资金概算的申报,确保工程按时开工建设。要严格执行资金和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精打细算,勤俭办事。要继续实行质量问责制、项目监理制和工程验收制,切实加强过程控制,确保工程质量。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因工作不负责、质量监管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质量不达标,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不得拨付资金,已经拨付的,必须及时收回。 五、抓好试点引路,积极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 当前,全省现代烟草农业还处在探索阶段。虽然各地通过试点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现代农业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各试点单位要紧紧围绕“一基四化”的要求和“减工降本、增产增收”的核心任务,以改善生产条件为基础,以规模种植为前提,坚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综合配套、完善体系,重点搞好生产组织形式创新和专业服务队伍建设,发挥整体功能作用,着力解决制约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的瓶颈性问题。要抓住当前烟叶采、烤、分、收关键季节,积极探索商品化烘烤、专业化分级、入场收购等工作,力求取得突破。要对三种生产组织模式及专业队伍的运行情况等进行对比分析,总结积累经验。现代烟草农业建设不能盲目扩大试点范围,一哄而上,更不能追大求全、搞形象工程。要确保试点具有可复制性和可推广性。要积极探索由有专业技能的基层干部职工和烟技员带薪领办烟叶农场等新的生产组织模式,不断丰富“公司+农户”组织模式内涵,力争走出一条崭新的烟叶生产发展路子。 六、注重统筹协调,切实加强对烟叶收购工作的组织领导 烟叶收购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农村工作的重点、各方利益的焦点、群众关注的热点。抓好2008年的烟叶收购工作,事关我省农民增收、农村社会稳定和我省烤烟生产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加快烟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加强对烟叶收购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协调处理好烟叶收购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2008年烟叶收购工作顺利进行。要充分认识烟叶收购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完成今年烟叶收购目标任务的决心和信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增强法纪意识和规范意识,认真贯彻执行《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力度,严肃收购纪律。烟草、金融、公安、工商、质监、交通、煤炭等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通力协作,各司其责,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烟叶收购流通秩序的监督检查。各级政府要组织好烘烤用煤供应和烘烤用电调配工作,切实保障烤烟用煤用电,不能因缺煤断电而导致烟农弃烤。对受灾严重的烟农,各级民政、烟草部门要及时给予生活救助或补助。对违法收购、贩运烟叶,扰乱烟叶收购秩序的行为,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要完善工作预案,及时解决收购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维护正常的烟叶收购秩序,确保完成全省烟叶收购64337万担、上中等烟比例80%以上、等级合格率80%以上的目标任务。 当前,烟叶生产正值中后期田间管理的重要阶段,也是烟叶采、烤、收购的关键时期。各地要充分认识烟叶生产的不确定性,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在做好烟叶收购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中后期田间管理。烟草部门要加强生产技术指导,及时做好田间卫生、病虫害统防统治、成熟采烤、防灾抗灾等工作。各地要在安排秋种工作时,要提早做好种植布局规划和烟用物资准备工作,按2008年的收购计划,超前预安排2009年烟叶生产。要深入基层、农户、田块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掌握烟叶发展态势,抓好生产布局调整,烟叶计划要向烟叶市场好、烟农积极性高、烟叶基础设施条件好、生产潜力大的地区倾斜。要认真研究土地流转政策,加快烟地合理流转,不断优化资源配置,积极推进规模化种植,确保明年全省烟地轮作达到90%以上。 附件:2008年全省烟叶收购价格及煤炭补贴标准(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