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山东省优质兽药和兽药名牌企业”推介活动的通知
【颁发部门】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发文字号】 鲁牧协药[2008]0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动物保健品(兽药、畜牧)协会、市畜牧兽医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优质兽药出厂 放心兽药入户”行动的通知(农办医[2008]15号)精神,中国动物保健品协会组织开展了兽药行业创名牌活动(见www.cahpa.org.cn或www.ivdc.gov.cn),全国拟推介“优质兽药100个,兽药名牌企业20家”。为配合此项工作,同时组织开展我省兽药行业创名牌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畜牧协会动物药品药械委员会负责组织全省兽药行业创名牌活动,各市动物保健品协会、兽药协会、畜牧协会负责本市企业和产品的推介活动,协会未建立的由市畜牧兽医局指定兽药监察所或相关单位负责申报材料审核、转报工作;省畜牧兽医局医政药政处提供执法信息支持;省兽药质量检验所参与实施,并提供技术支持。
二、2008年山东省兽药行业创名牌活动,拟推介优质兽药产品50个,兽药名牌企业10家(具体推介实施方案见附件),并将入选产品和企业择优向上推荐。
三、各市推荐优质兽药产品时,同品种、同剂型推荐产品数量不超过5个;各市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符合性进行核实,形成推荐意见并排序向上推荐;请于2008年9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达或邮寄到山东省兽药质量检验所。
地址:济南市槐村街68号 邮编:250022
电话:0531-87198015 传真:0531-87198915
联系人:杨林 冯涛
四、为使推介活动顺利有序进行,请各市协会尽快安排一名工作联系人,并于9月5日前将联系人名单报山东省兽药质量检验所。
附件:“2008年山东省优质兽药和兽药名牌企业”推介实施方案
二〇〇八年九月一日
附件:
“2008年山东省优质兽药和兽药名牌企业”
推介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优质兽药出厂放心兽药入户”行动的通知》(农办医[2008]15号)精神,以及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山东省畜牧协会动物药品药械委员会将在全省组织开展兽药行业创名牌活动。现制定推介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这个中心,促进兽药企业规范生产和科技创新,全面提高兽药产品质量,扎实推进兽药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让更多优质兽药进村入户,从源头把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关,为我国养殖业的长足发展保驾护航。
二、推介目的
通过推介“优质兽药和兽药名牌企业”活动,培育、扶持一批规范生产,具有较强研发能力和良好信誉的龙头企业,不断提升兽药生产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优质兽药产品的知名度,大力推进兽药品牌战略的实施,在行业中树立讲诚信、做品牌的良好意识和风范,引导兽药品牌更好更快地发展。
三、推介原则
(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客观、科学、负责的态度进行推介。
(二)以质量评价和技术创新评价为主,结合效益评价与市场评价进行综合评价后推介。
(三)推介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企业自愿申报、各市相关协会推荐、专家委员会综合评定。
(五)“优质兽药”和“兽药名牌企业”推介有效期为三年。凡获得“优质兽药”和“兽药名牌企业”称号的,如产品质量、生产经营出现重大问题;或在评选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撤消其资格。
四、申报条件
申报的产品及申请企业应符合“优质兽药和兽药名牌企业”的有关规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五、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1.成立推介委员会,负责推介办法、推介标准的制定及“优质兽药”和“名牌企业”的初评与最终评定。
2.推介委员会成员由行业内相关专家组成,推介委员会分化药、生药两个组。
3.推介评定期间设立推介办公室,设于山东省兽药质量检验所业务室,由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本次活动中各市推荐材料的接收、审核、汇总、分送推介专家审查等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二)推介范围
“2008年山东省优质兽药”:省内企业生产的、取得正式批准文号的兽药制剂和兽用生物制品(不合兽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特殊兽药产品)。
“2008年山东省兽药名牌企业”: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的兽药生产企业,主营业务为生产兽药制剂、原料药或兽用生物制品。
(三)推介名额
推介优质兽药不超过50个,兽药名牌企业不超过10家。
(四)推介程序
第一阶段:申报和推荐
1.在山东省畜牧信息网站(www.sdxm.gov.cn)等媒体上刊登推介通知、发布推介办法等。
2.企业申报,企业自愿向所在市相关机构申报,提供相应申报材料。每家企业申报兽药产品不超过5个。
3.各市相关机构收到申报材料后,对企业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形成推荐意见并进行排序,向推介办公室推荐。
4.各市推荐产品时,同品种、同剂型的推荐产品数量不得超过5个。
第二阶段:初评
1.推介办公室审核汇总推荐材料后,分送推介委员会成员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2.推介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初评,综合审核评议后,推选出候选产品及候选企业。
第三阶段:公示
1.候选产品和候选企业名单将在山东省畜牧信息网站(www.sdxm.gov.cn)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推介办公室汇总收集意见,送交推介委员会。
第四阶段:总评
推介委员会召开会议,结合反馈意见等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推介名单。
第五阶段:公布推介结果
通过山东省畜牧信息网等相关媒体公布评选结果。并择期颁发证书。
(五)时间安排:
1.企业申报时间:2008年9月10日前
2.各市推荐时间: 2008年9月16目前(向推介办公室推荐)
3.初评阶段:2008年9月20日前
4.公示候选优质兽药时间:2008年9月下旬
5.公示候选名牌企业时间:2008年9月下旬
6.总评阶段:2008年9月下旬
7.公布推介结果:2008年9月下旬
(六)其它事项:
1.推介办公室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16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2.推介工作方案及所有附件均可从中国动物保健品协会网站、中国兽药信息网、山东省畜牧信息网站下载。
附件1:
“2008年山东省优质兽药”申报条件
申请“优质兽药”称号的兽药产品,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农业部批准的国内兽药生产企业(《企业营业执照》、《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三证齐全)生产的、取得正式产品批准文号的兽药产品。
(二)产品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内容符合国家要求。
(三)2006年、2007年该产品年销售额均不低于100万元。
(四)产品近3年来无不良使用记录。
(五)产品近3年来,未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农业部通报。
(六)产品获得三类以上(含三类)新兽药证书、获得国家或省级科技奖项、专利等情况的,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推介资格。
(七)产品出口,打入国际市场的,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推介资格。
“2008年山东省兽药名牌企业”申报条件
申请“兽药名牌企业”称号的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兽药名牌企业”的候选单位,须至少有1个产品能被推介为“优质兽药”。
(二)近5年来,未被列入农业部重点监控企业,并在兽药监督检查中未被发现有严重缺陷和违法行为。
(三)企业主营业务为生产兽用生物制品或兽药制剂 (不含原料药) 的,固定资产现值在2000万元以上。
(四)2006年、2007年销售额均在3000万元以上。
(五)企业建有研发机构,有专职研发人员。企业年研发投入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
(六)企业注重对员工的培训,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比例不低于35%。
(七)企业注重安全生产与环保建设,近2年来,企业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与环保事故的发生。
(八)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诚信制度或风险防范体系,获得银行、工商、税务等信用等级评定。
(九)企业有良好的公众形象,积极参与社会捐助、扶贫、助残、科技下乡等公益活动。
(十)化药企业(近5年)、生药企业(近10年),获得1个三类(含)以上新兽药证书,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推介资格。
(十一)近2年来,企业获得国家级/省级有关奖项,或获得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立项(含在研科研项目),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推介资格。
(十二)企业自主创新、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推介资格。
附近2
编号:
“2008年山东省优质兽药和兽药名牌企业”
申报表
申请企业名: (企业盖章)
兽药名称:
(每家企业不超过5个产品)
《兽药gmp证书》证书编号: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兽药生产许可证》证号:
法人代表: 填表联系人:
通讯地址(邮编) :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邮箱:
填表日期 年月日
申报表填写说明与证明材料清单
1.填写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2.《申请表》由封面、表1、表2及相应的证明材料组成,由申请人填写,如表中空格不够,可另附页。
3.优质兽药申报表仅限于一个品种的一个含量规格填写一张表。
4.《申请表》封面必须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5.申请企业名称、公章与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证、执照等名称相一致。
6.评定意见栏由相应的审核、评定部门填写。
7.证明材料(复印件)清单:
(1)《兽药gmp证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兽药生产许可证》
(4)在用产品标签、说明书
(5)新兽药证书
(6)企业产品或企业注册商标
(7)企业获国家/省级奖项、科技成果奖项及专利证书
(8)科研立项证明
(9)2007年税收证明
(10)公益、捐助等活动证明
(11)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2008年山东省优质兽药”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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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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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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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名称
(通用名及商品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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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量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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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批准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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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规范(在内划√)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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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产品销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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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007年有无不良记录(在内划√) |
是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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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产品销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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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007年产品有无质量通报(在内划√) |
是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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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兽药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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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兽药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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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科技成果获奖情况(时间及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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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专利获得情况(时间及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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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07年产品出口量、出口额、出口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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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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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山东省优质兽药”评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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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动保协会或兽药监察所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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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委员会初评意见 |
负责人(签字)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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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委员会审定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日期: |
申请“2008年山东省兽药名牌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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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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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在内划√) |
兽药制剂 兽用生物制品 兽用原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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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产品(限5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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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始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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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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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现值) |
万元 |
大专以上学历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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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资产规模(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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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销售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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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资产规模(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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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销售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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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年销售增长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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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年利润增长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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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纳税状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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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是否被列入重点监控企业(在内划√)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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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投入与销售收
入总额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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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研发人员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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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建研发机构(是请在内划√) |
是,建立时间: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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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07年对员工培训情况(时间、内容、人次、地点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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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07企业安全生产及环保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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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情况(等级、评级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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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国家/省级)、科研立项(国家/省级)等情况,时间及证书号等其他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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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剂企业(近5年)或生药企业(近10年)获三类(含)以上新兽药证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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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活动(举办、参加项目、时间、次数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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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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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山东省兽药名牌企业”评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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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动保协会或兽药监察所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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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委员会专家意见 |
专家组长(签字):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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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委员会初评意见 |
负责人(签字):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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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委员会审定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
日期: |